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如果期限到了没有缴纳,属于瑕疵出资,需要履行补缴责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新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时间,就是股东会决议将认缴时间推迟(比如推迟10年),带着材料到工商窗口备案就可以了。二、注册资金需要注意什么1、工商局是不收注册登记费了。(以往,1000万注册资本要交8000元注册登记费)但是,税务局收税!要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注册资本1000万,那就是给税局交5000元。不要以为没实缴税局就不收取了,实际上,请税局开具清税证明的时候,不补上这些钱,税局不会开具清税证明。当然,也不建议太小。所谓“一元办公司”更多是理论上的。2、既然是注册资本认缴制,那我认缴个100年,100年后实缴到位,可以吧?法律的确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但是,过长的认缴期限,超越了股东的自然劳动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3、不实缴就不会被抽查到?所以注册资本写大一点无所谓吗?在认缴期限内,不实缴只是不检查实缴内容,并不是说不会被抽查到。除非是针对实缴进行的定向抽查这一种情况,否则,抽查概率跟是否实缴是没有关系的。反而是,注册资本越大,越可能被重点监控,抽查检查的频率会越高。4、认缴资金虚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相关的公司在办理这类注册资本认缴时,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约定这类认缴期限。但相关的认缴期限不宜过长,在我国政府网站上都有公示的。注册资金也不宜过少,应根据自身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范围缴纳相应的公司资本,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好变更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好变更吗 我国明确规定,公司法人代表是可以依法进行变更的。但是如果要变更公司法人代表的话,对于其中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文件等这些应该前期做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变更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很少有公司会随意的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下面我...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有哪些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除了英国、德国等少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有成文法外,大都是主要通过判例在个案中适用,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时应当谨慎,应限制在司法审判中针对某一具体案件适用,不得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否则,公司法人人格...


·伪造公司印章辩护词如何书写?
      伪造公司印章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伪造公司印章辩护词如何书写? 伪造公司印章辩护词书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的颁发,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司法机关审理此类案件带来了依据,对于各投资者来说,可以根据公司法解释2的规定,观察并判断公司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发现公司存在竞业行为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向人民法院反映。 公司法解释...


·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控股公司: 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董事局的组成; 控股公司注册机构王1先1188生371提示:各地要求不同; 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过半数的表决权; 控制另一法人公司过半数的已发行股本,在所持股本...


·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每个人都可能进入公司,那么进入公司就会有工资,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公司就会有一系列的福利制度,那么我们对公司福利制度内容了解多少呢?那么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直到程序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后,才归于消灭。那么,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方面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营业执照只是公司营业资格的一种表征,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呢?一、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和融资过程中,由于企业团队个人原因产生的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如资金体外循环等;3、机会...


·旅游服务公司法人变更有哪些流程?
      旅游服务公司法人变更有哪些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都希望是一个铁饭碗,因为不会存在任何的风险,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每年这么多人挤破脑袋的想要进入。在企业中上班,我们会遇到各种问题,因为企业业绩不好或者裁员等问题可能会被辞退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本人签收吗?这个是需要的,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告知本人...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基金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