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上班途中意外受伤算不算工伤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职工上班途中意外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本人或其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其亲属可在公司不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携带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等相关证据,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交叉的处理问题;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能否扣除或者延长;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如何衔接处理等等。”都是很难处理的。针对上述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这部《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什么是合理时间?这个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相关的劳动者应积极的鉴定自身的伤残鉴定,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当事人员要求赔偿时,劳动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司拒绝这类工伤赔偿的。我国的劳动部门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保护,审理这类案件,办理这类人员的赔偿办理。



·外出开会期间晕倒算不算工伤?
      外出开会期间晕倒算不算工伤?1、不算工伤。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上班时间晕倒,并非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晕倒,属于本人身体原因,不是工伤工作时间晕倒不属于工伤,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2、工作时间晕倒不属于工伤,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晕倒后48小...


·未作工伤认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未作工伤认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需要看此时做的鉴定是什么鉴定。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认定,直接办到司法鉴定所办理伤残鉴定。因此,在未申报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要做鉴定,主要是看需要做什么鉴定。在一般情况下是做工伤鉴定,...


·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应当认定为该行为人故意伤害,可要求赔偿,工伤要求在单位因工受伤才可以,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市政道路的修建,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额便利,故而此类工程是比较实用的,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难免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侵害,为了防范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西游通过该标准的工程,才可以进行交付使用。 市政工程质...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一、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用人单位使用那些劳动者构成...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关于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有以下几点: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


·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怎么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对于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可能会发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关系可以解除,也可以恢复,那么,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怎么恢复劳动关系?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 单位如违法解...


·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做出怎样的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单位如果无故拖欠工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却一直不清楚,在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做出怎样的赔偿。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通过下文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做出怎样的赔偿 1、原劳动部《违反...


·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辞职后入职的新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辞呈和离职证明又能否证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这关系到个人能够顺利入职,了解任职的相关情况至关重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一、区别 1、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退工单应该去职...


·一、怀孕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理?
      一、怀孕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为了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