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结婚登记的具体处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或者存在违法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则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开放,人们的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婚姻的看法也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离婚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人们将感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再被其余的东西所干扰,离婚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对于半路夫妻的离婚财产如何分...


·我们中国有一个传统的民族习俗就是结婚的时候
      我们中国有一个传统的民族习俗就是结婚的时候,女方会有嫁妆,男方会给彩礼钱。那这时候问题就来了,这个钱究竟属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的财产呢?首先,如果在结婚的时候所收的彩礼是由其中一方个人接收或者是购置结婚物品的话,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只要还存在着这种关系,那么其...


·离婚案件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一)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


·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如何分
      有三个问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及时处理的,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同时,这三者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尤其是关于财产的分割。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有时候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抚养方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吗?下面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是指由于一方遭受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由于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是不正当的。但是,可撤销婚姻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哪些?可撤销婚姻的证明材料又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有哪些? 1、因胁迫而结婚的,受...


·老公外面有女人可以告他重婚吗?
      老公外面有女人可以告他重婚吗?不可以,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后如何强制执行
      1、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实质是股权转让。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况外,必然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上的变化或股东持股份额上的变化。无论公司其他股东购买持股股东的股权,或者是未持股方以协商调解或判决获得一定比...


·一、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自我国古代起就有结婚需要送彩礼的习俗,该习俗发展到现代已经由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按照习俗,在结婚前一方会以结婚目的赠送给可另一方彩礼,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改彩礼是可以进行分割的,那么,离婚彩礼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