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学生休学赔偿误工费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交通事故学生休学赔偿误工费吗?

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一,在校学生因在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

第二,在校学生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

第三,学生不属于劳动行业,没有与学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存在。因此,在校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我国法律上对误工费的赔偿是基于是否实际造成伤害来认定的,如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我国的法律支持这类误工费,学生不具备工作条件所以不能要求相关误工费的要求,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情况来清算赔偿。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根据实际而定,对于轻微伤的认定有:1、皮下溢血人体受到撞击或车轮碾压时,造成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现块状、条状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种情况:(1)由于人体被车、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2)由于人体被碾压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皱褶、钮扣等物的硌...


·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又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后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该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一些,刑法规定的该罪刑罚也相对较轻。我们知道缓刑也是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那交通肇事之后可以判缓刑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之后可以...


·车墩镇农村拆迁安置方案是如何的
      车墩镇农村拆迁安置方案是如何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少地方都会进行城市现代化规划。这样的话,很多农村会被要求拆迁以改造成城中村或是用于另一种用途。在这时村民往往会因此而得到响应你的补偿以弥补他们的损失。那么车墩镇农村拆迁安置方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车墩镇农村拆迁安...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减少自己的损失。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当事人由于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最后损害扩大。那对于当事人而言应该怎么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么正确处理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


·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可以买多少
      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可以买多少 一、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可以买多少? 一般情况下,划痕险保险金额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车主可以根据爱车的情况选择购买。赔付的时候,如果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后,附加险的保...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有责任吗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有责任吗?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也是需要负有一定的责任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北京交通卡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吗?
       一、北京交通卡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吗? 北京交通卡对伤残军人是有优惠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残疾军人依法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的。有部分北京籍的残疾军人也是领取北京通IC卡的,那对于保护我们的《残疾军人证》是有好处的,也是方便于北...


·地下车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地下车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我们在进行买房的时候,相信很多家庭也是会买地下车库的,而且,对于商品房来说,一般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那么,对于地下车库土地使用年限也是有相关的限制的吗?其实,对此,我们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约束地下车库的土地使用年限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地...


·西安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
      西安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 一、西安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 一般来说,有违规处罚的车辆只需在所属交通大队缴纳相应的罚款即可。 二、西安违章停车罚款条例怎么规定? 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有哪些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有哪些?(一)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


·交通法撞人致伤肇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交通法撞人致伤肇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撞人后逃逸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需要附带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涉嫌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祸撞人成重伤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