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罚行贿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处罚行贿条款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类案件应按照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的涉案金额,按照情况严重、特别严重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相关的当事人员在办理时还应根据这类人员的认罪态度,对国家和公民造成的损失,等案件其他情况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



·挪用公款法律条款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法律中规定都是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的,其中就包括了挪用公款罪。但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不一定就会被认定构成此罪,此时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而我国也对此罪作出了相应的条款规定,下文中我们带来挪用公款法律条款的内容,帮助...


·欠钱不还构成犯罪吗
      欠钱不还构成犯罪吗 一、欠钱不还构成犯罪吗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欠债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经法院判决后欠债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


·婚前的存款需要公证吗,公证的步骤是怎样的
      夫妻结婚前,为了避免后期的财产纠纷,有时候会对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公证,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婚前如果有一笔个人存款,那么婚前的存款需要公证吗,公证的步骤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参考。 一、婚前的存款需要公证吗 婚前存款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强制性的。婚前财产公...


·网上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只要符合了原告适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受诉法院的主管和管辖的起诉条件,无论欠款多少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欠款是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于欠款数额法律上并没有最低额限制,在理论上讲,欠1元钱也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这需要当事人自...


·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如果是存在着恶意逃脱的现象的话,那么是需要重新的进行分配的。离婚时分割财产,首先要分清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然后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在此期间,一方为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有可能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采用...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的我们日常生活中贷款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贷款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一种较特殊的贷款类型还不为大多数人所熟知。下面我们就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为您作详细的介绍,希望你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一、信用贷款。...


·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第三责任险已然成为汽车交强险之后很多人首选的一种保险类别,不过所有的保险项目都肯定是有与之相对的保险条例的,您也不能一味的跟风去购买第三责任险,自己买车之前对于各种热门的保险先熟悉一下,也可避免买保险的时候太过于被动了。所以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


·欠钱不还利息怎么计算
      欠钱不还利息的计算: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


·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
      面对还不起或者是不想还的外债,有些债务人会选择失踪,而不少债权人则会诉讼追债。那么,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呢?债权人在进行诉讼追债时,只有找对管辖的法院,该诉讼程序才能启动。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诉讼讨债的应该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发现债务...


·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己变更怎么办?
      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己变更怎么办?一、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已变更怎么办? 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已变更可以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果对方不支付的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转让款或强制执行该股权,而后才能通过再变更登记恢复股权登记。 股权变更登记即因公司股权状况变更而发生的登记,包括股权协议转...


·夫妻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