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二、著作财产权可以继承吗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继承的。公民死亡后,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予以保护。至于发表权,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那么,在作者死亡50年内,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不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可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继承。著作权主要分为了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而在保护期限上,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



·著作权相似度多少算侵权?
      著作权相似度多少算侵权?著作权相似度达到高度相似程度算侵权。在著作权法是比例的。相似度达到高度相似的情况之下就属于侵权行为。相同或相近似属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虽然我们在生活当中真正运用到的软件可能也就是那几种,但是应用市场当中海量的软件确实可以足不出户的就解决我们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事情。我国权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申请专利跟软件登记的数量是逐年递增的。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中心,其实也要遵守国家...


·委托作品软件著作权归属原则是什么
      委托作品软件著作权归属原则是什么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作者资格的人该条规定: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对于版权继承为多少年?
      对于版权继承为多少年?版权继承的期限为作者生前及死后的50年,继承著作权,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


·执法人员销毁商标侵权的法律条款是存在合法性吗
      销毁商标侵权的法律条款是可以向侵权者进行起诉吗?是可以的;工商执法人员有权没收、销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法律依据如下:《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 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商标注册 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


·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


·怎样确定侵害专利权赔偿数额
      ?一、怎样确定侵害专利权赔偿数额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次,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三层次,损失和利益均无法确定,则按照该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第四层次,若...


·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一、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日本专利有三种:日本特许专利,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和日本意匠专利。在中国日本专利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专利代理费:依据各个代理机构的所处地域、专业水平和服务项目有所区别,下面我们以发明代理费:7000实用新型代理费2500外观设计代理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