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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罚款不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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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刑是指对罪犯给予刑事处罚,即在刑事领域中才叫判刑,而在刑事处罚中,没有罚款的说法,罚款是行政处罚,在刑事处罚中叫罚金。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属于财产刑,具有强制性。因此,被判处罚金的罪犯不交的,肯定会被强制缴纳,人民法院会对其采取查封、冻结银行账户、变卖其个人财产等措施,执行强制措施的法院为作出判决的法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判处罚金刑的不缴纳罚金的,是会被限制减刑的。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者分期缴纳,超过规定期限无故不缴、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的,法院对其实施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的财产必须是罪犯的个人财产,其亲人家属的财产不在执行范围内。所谓无故不缴,指的是没有法定的可以减少、免除罚金的情形,如遭遇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使财产遭受损失或是丧失财产使得无法缴纳罚金、罪犯本身因为生病或是灾祸导致伤残丧失劳动力而使得没办法缴纳罚金等情况。在现实中罪犯具有法定可以减少或是免除罚金的情形的,由其本人或者是亲属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证据材料,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根据实际情况对罪犯做出减少或是免除罚金的裁定。罚金具体会罚多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是规定了判处罚金的数额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决定,通俗点讲就是犯的罪越重,罚的钱越多,犯的罪越轻,罚的钱就越少。一般情况下,罚金的数额不多的情况或是缴纳不存在困难的,法院会让其在限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此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对那些罚金数额较多无法一次缴的,可以分期缴纳。至于那些超过期限不缴的,被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后也不够的,法院发现其什么时候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就什么时候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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