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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国家赔偿是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强制拆迁国家赔偿是多少?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二、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1、时效问题不可忽视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2、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强拆这是属于侵犯到了公民的财产权,应该说,被强拆掉的该套房屋的市场价值的高低会影响到最终国家赔偿的标准,如果,立法统一的区规定只要是强制拆迁的,就按照多少钱的标准去进行赔偿,那就非常的不公平。遇到被强拆的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多少钱是只能结合当时的情况,然后再请求专业律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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