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开具一张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所需资料后会给你一张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然后会给你一个鉴定时间表(里面有鉴定时间、地点、单位等信息),鉴定须知单,还有一张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按照给定时间,去鉴定就可以了。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


最后以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如广东省的话就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达到伤残标准的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综上所述,合肥市单位的员工受伤了之后应该去规定的机构提交相关的材料后启动认定的程序,员工所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了与自己伤情有关的各种医疗证明,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还有员工与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材料。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生活中,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当然没有出什么事情,到时间平安的将车换回来了,自然是最好的。最担心的就是借车给他人使用,结果还发生了交通事故。那此时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的话,作为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 在日...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的话,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损害赔偿,因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标准进行有关赔偿的计算。为了方便您查阅,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请您仔细阅读。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走车险还是工伤同等责任?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走车险还是工伤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只能走车险,因为不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里有资金的时候会买一套房子做固定资金,但是现在政策也是在飞速的更改着,苏州二套房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您看看 一、苏州二套房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


·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怎样的?
      在路上行驶中,并不是完全安全的,也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一般发生都是道路交通事故,但是交通事故中还有一种不被人知晓的交通事故,这就是非道路交通事故。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下有关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在以...


·一、交通事故骨折会是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折会是伤残吗?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最少是十级伤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 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更换过程其实比较简单。 (一)排队拿号 拿完号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在这里给您一个小贴士,尽量避开中午11点-下午1点这个时间段,因为在此期间服务窗口的数量可能开的会比较少,排队时间...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都会受到伤亡情况,所涉及的赔偿大多数额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都会受到伤亡情况,所涉及的赔偿大多数额较大,而工伤会由其它人或公司承担部分损失,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工伤?就让我们的来根据法律知识,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告诉你吧,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违反治安...


·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现如今很多人在买房的时总是千挑万选,货比十几家,在挑选的时候很多人考虑会根据开发商、价格、户型、地理位置、物业等,但是唯独有一样很多人都比较揪心哪就是物业,如果一个好的物业让你处处舒心,但是一个糟心的物业可能会让你处处不开心。但对于物业费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下,可...


·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在频发的交通事故中,往往行人与机动车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不同的情况下,着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与处理结果。行人往往是更受法律保护的那一方。那么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如何确定的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介绍。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 《...


·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中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存在一段真空,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在司法实践中,该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呢?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应注意什么?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