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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怎么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怎么处理?


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的情形,一般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更有国外知名品牌,即使在中国已有注册商标,但仍有在关联或者非关联类别被抢注,而事实上对于多数知名品牌而言,如果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关联或者非关联类别被注册,不但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甚至可能妨碍自己商业运用的多元化发展。这对于在国外已经知名、待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而言尤甚。要减少、避免此类争议,一方面要求商标权利人对其业务和市场做出具有远见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也要求知识产权历史对权利人各个关联案件进行策略性的全面分析和把控,促进商标行政和司法部门做出真正符合实施情况的裁判,实现商标管理秩序与诚信原则保护的个案平衡。


同时,中外企业要保护自己的品牌不受侵犯,商号、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域名等就一个都不能少,即对于一个新企业来说,在进行工商注册的时候,既要考虑公司的名称能否用做商标、域名注册,也要考虑包括公司名称在内的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否申请到外观设计专利,并应在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的同时办理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域名的注册工作。


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当然,对于绝大多数品牌,并不需要在45个商品/服务类别上全部进行注册。除了自己商品/服务的核心类别之外,要根据品牌具体的业务范围和发展情况,选择相关类别进行注册。


在核心类别进行注册申请时,单独申请被抢注的文字或图形必然会被在先申请挡住,这时可以考虑结合未被抢注的品牌图形或文字提起申请,以提高成功率。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一定程度防止其他人再提起申请,为后续行动带来障碍。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在恰当相关类别的注册,不仅可以进行周边商品/服务的业务渗透,而且这些注册也有可能在后期成为商标谈判的筹码和打击侵权的武器。


当然,仅仅提起商标申请,只是对被抢注的行为的相对被动应对。更主动的措施,应该是对在先抢注商标按照具体情况提起无效、撤销等。在这种情况下,品牌之前在中国进行销售时对商标的使用证据就非常重要。而且,在不少情况下,抢注人也非常有可能与在中国的品牌经销商有过接触,甚至一些品牌本身就是被品牌经销商或其关联人抢注的。如果能收集到此类证据,将对前述无效或撤销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对抢注商标采取行动的同时,也可以考虑用匿名谈判的方式尝试购买该商标;如果价格合适,也会是一个高效解决问题的途径。


应对商标抢注,除了从商标本身着手之外,还可以考虑其他可能的有利因素,积极增加品牌的应对筹码。


例如,若抢注人与品牌之间有过合同关系,也可以考虑寻找对方违约之处,从合同法上寻求救济。此外,针对抢注人的行动,也不应局限于商标。如果品牌本身的其他知识产权,如著作权、专利、企业名称等被抢注人侵犯,也可以从著作权侵权、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角度采取法律行动,给对方施加压力。此外,在部分案件中,我们也曾协助品牌尝试用商业方式和对方进行谈判,针对对方可能的商业需求提出相应商业安排,达到商标转让给品牌的目的。如果谈判顺利,且抢注人本身具有一定经营优势,在商标转让给品牌之后,一些抢注人甚至会成为品牌在中国正式被许可的经销商,共同推进品牌在中国的业务发展。


综上所述,由于中国对于商标的法律规范只能约束国内的企业而对国外商标并不能过多的进行干预,这就导致了很多国外的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后由于没有及时进行国内的注册,而被其他人抢先登记并在市场中以其商标开始经营的,此时权利人就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要求撤销其注册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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