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什么是清算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清算工作是企业宣告破产后,接管破产企业并对进行保管、清理、支配、估价、变卖和分配以及实施其他有关的行为。清算组责任重大,其组成方式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有效地履行职责。我国未对清算组的组成成分作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组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二、拓展

(一)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

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

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的审核工作;

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负责抵销权、内容的审核;

其他应由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

律师如果作为清算组组长,还承担以下工作:

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起草各类报告;

掌管清算组公章;

审批支出;

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

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做出肯定性结论;

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三)清算组内部评估师的工作,评估师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提供的关于财产的资料,对该财产进行评估,作为清算组处理破产财产的底价。

(四)清算组内部拍卖行的工作,拍卖行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的委托和所提供的关于破产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公开拍卖破产财产,并协助竞得者办理过户手续。

清算工作就是清理结算业务。企业破产的时候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的人员需要首先对公司的全部财产估价变卖。然后按照偿还债务的先后顺序进行偿还债务。当一项公衡完成的时候也要进行清算工作,这里的清算主要是指的结算工作,清理一下债务和收入等。



·老板宣布破产不发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受偿的决议。&nbs...


·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每一个公司都是汇聚着千百人无数年的努力,可是即使再努力也有些公司抵御不了重大危机的挑战。许多新型小公司随时都会面临破产的危机,因此也就要熟悉公司破产方面的法律,防止公司真的破产时的茫然。那么接下来看看是怎样讲解公司破产保护的呢。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


·公司破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破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


·企业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清算?
      企业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清算?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公司的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有关清算情况是对股权进行清算,然后进行合法的转让。撤资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最好转让股权。清算是公司在破产或解散时的法律程序,此时不需要清算。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和公司其他股东和受让人之间的谈判。  《公司...


·企业破产民间借贷要清偿吗
      视情况而定,企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要先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确认破产债权申报期。债权人要在申报期内申报债权。个人借款和银行借款属于普通债权,企业财产不足全部清偿时,按照比例清偿。《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


·清算组的责任包括哪些
      需要根据清算组成员的所涉案件的具体案情来看。清算组成员必须对公司和全体债权人负责,《公司法》第189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则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则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一、定义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二、赔偿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