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包括哪些内容项目?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包括哪些内容项目?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1、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扼要、准确。2、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般要求用真实的全名,姓名后面不加“同志”或其他职务称谓。3、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申请人为个人时,应写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时,应写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不要用简称。如果专利申请是由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要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其代表人。没有指定的以第一署名人为代表。4、申请人地址。一般应写明申请人的永久性地址。申请人地址的写法要便于快速、准确地投递。有的国家还要求写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报、电传挂号等。5、申请日。申请日是申请专利的日期,通常是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来确定的;如果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寄发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6、优先权。优先权即享受优先待遇的权利,有优先权日的应注明第一份专利申请提交国、申请日期、申请号。二、专利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2、专利申请的受理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3、申请费的缴纳方式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或者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局其他部门或者审查员个人。4、专利审批程序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5、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综上所述所,现在很多工厂企业都有不错的技术人员,其在岗位上可能会有一些发明创造。对于发明人来说,及时申请专利是很关键的,否则被他人利用可能导致侵权。在提交的新型专利申请书中,对专利的具体情况、发明人姓名、申请日期等要素写清楚,商标局受理后会按照程序处理。



·假冒专利的情形包括哪些
      假冒专利的情形包括哪些相信您都知道专利的申请是很繁复的,而对于申请人来讲早一日申请获得了专利,那么自身的利益就早一天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中,经常发生假冒专利的情形,对专利权来讲无疑是很不利的。那么您知道假冒专利的情形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假冒专利的情...


·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因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而侵犯他人专利的,往往需要作出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我国《...


·自己的两个公司可以互相转商标吗
      可以。如果商标还没提出申请,可以两人共同提出申请;如果商标已经注册,可以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由A公司,转让给AB两家公司。在申请的时候有第一申请人与第二申请人等,可以把两个公司的名称都写进去,这样这只商标申请成功后就是两个公司的共同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的,...


·商标到期提前多久办理续展?
      商标到期提前多久办理续展? 一、商标到期提前多久办理续展?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


·商标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诉讼的流程主要是: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


·授予专利条件都有哪些?
      授予专利条件都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


·著作权保护期至少几年
      著作权保护期至少几年?著作权保护期至少50年,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这种作品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就是作品是自己独立完成,源于自己而不是抄袭他人,所谓创,就是要达到一定的智力投入高度,不是所有作品都受到保护。2、必须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非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就...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在构成专利侵权的,多数权利人都会采取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这个时候,就不得不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么案件就有可能得不到受理。在此我们为您介绍分析。 一、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1、...


·虚拟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软件也是走著作权的,就像一个发明一样,可以去登记著作权,知识这个软件的著作权和实物发明的著作权登记有所区别,软件开发只要符合国家的法规要求,就可以登记著作权,这是没有什么难易之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


·如何用专利赚钱
      如何用专利赚钱 一、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的所有权移转至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原专利权人不再拥有该专利的支配权。 二、专利许可 事实上,专利许可类似于专利权出租,其 租赁 方式分多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