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概念、性质上有区别。1、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概念不同: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 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认为另一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定义满足4个要件:① 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② 当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③争议事实是过失行为;④ 过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此概念涵盖了有过失和无过失的所有情形,体现了医疗纠纷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排除了发生在医疗行业的其他纠纷,如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医疗设备和药品买卖合同纠纷、人事仲裁、劳动纠纷等。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无论是哪一方,先选择协商解决往往会比诉讼解决的结果会好些。现在卫生部门对于医疗行业中的医患关系极其重视,医患关系一直以来也是医疗行业存在的问题,无论是医者的问题,还是患者的问题,都会造成该医疗事业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的加大,那么协商解决就是一种好的改善点。



·未做尸检医院承担多少责任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对这方面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法院的既往判例,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有义务告知患方家属进行尸检查明死因,如果医院没有告知或无法证明已经告知,则医院应承担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技巧?在第三方的主持劝说下,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可以就相关医疗纠纷作出调解处理。但是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的技巧的。究竟这些技巧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因为患方在医疗纠纷中表现有对医方严重的不理...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诉讼...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概念上、适用法律上、鉴定上以及赔偿的标准问题上都具有明显的区别。详细如下。一、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就是在医疗活动中,相关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不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部门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失地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医疗过...


·医疗过错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赔偿计算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


·医疗过失认定的赔偿?
      医疗过失认定的赔偿? 在医疗诊治中的过失就是指医生或者医护人员在治疗或者预防疾病时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的问题,在具体进行医疗救治的行为时没有尽到应尽的职务义务,那么通常就是导致了不能预见并避免损害患者的发生,从而造成了患者身体或财产利益受损。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


·如何避免医疗过失?
      如何避免医疗过失?怎么避免和预防 一、结果预见的义务和结果避免的义务 结果预见的义务是指行为人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所负有的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的结果发生的义务;结果避免的义务是指行为人所负有的避免因自己的行为而发生危害结果的义务。注意义务以有预见可能或避免结果的可能为前...


·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
      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在市场化大潮中,国企改制的步伐越来越快,既然是改制,就会涉及到一些职工的变动。有的职工因此失去了工作。为此,企业会给其一笔经济补偿金。对于患病的职工,企业还会有额外的补助,那么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


·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
      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一、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


·海口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海口医疗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一、海口医疗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 1、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2、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