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注册集团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公司法注册集团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集团公司与企业集团的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


企业集团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将来很可能受合伙企业法调整。而集团公司是法人企业,规范的集团公司及母子公司关系应该受公司法调整。


2、内涵不同


企业集团包含集团公司,但并非所有集团公司都要成立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是集团公司,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关系,在集团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在后一种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企业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这种集团往往是强强联合。


3、注册方式不同


集团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也可以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集团。组成企业集团须批准和登记。但集团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4、组织机构不同


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由集团章程(集团成员协商一致)决定,而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公司章程决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5、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


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集团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集团公司如果是集团成员,必须履行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集团管理的重任。集团公司与集团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集团立法和集团协议(章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6、责任和财务制度不同


企业集团并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连带责任(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三、集团公司注册所需要的资料: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集团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10、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四、集团公司注册的流程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集团公司一般都有规模比较庞大的资产,所以注册集团公司是必须要符合上文中所提到的各种条件的,它是一种核心企业也被称为支配企业,而且对于纳税等各种工作都是有公司内部的各独立法人为单位进行的。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什么?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什么意思?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会加1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会加1吗?合同到期后,公司强行辞退其补偿标准是加1的,这时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特别是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指标有哪些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指标有哪些及防范措施是什么?一、并购前的财务风险及防范 并购企业在并购计划实施之前,需要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和具体的并购方式,因此,并购前的风险主要是这两个选择所造成的风险。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其选择的并购行为不但应该符合自身的利益,而...


·公司注册多久拿到证
      自己注册所需要的时间大概25个工作日,找代理公司办的话需要的时间肯定会更少,一般是在10-15个工作日。注册一个新公司的一般流程时间如下:(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5个工作日。(2)工商网点核实身份及签字。(3)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法》第...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自身、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运营受到了损害,股东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诉讼,以保证自己及公司的合法权益。那么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和规定呢?下面我们进行一些介绍和解析,您可以进行了解。公司法股...


·根据公司法公司种类有哪些类型?
      根据公司法公司种类有哪些类型? 我们国家的相关公司有大型中型,小型,对公司法来讲,会对公司的种类有一个划分,那么我们国家的公司种类都有哪些类型呢?根据相关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类型一般分为有限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在任何时候,安全问题都是第一的,安全都不能保障,其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对于安全生产岗位方面,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岗位是在各方面都根据国家的指导,对各方面进行监督和维护,那么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
      一、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时时不可以索要补偿金的,如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被辞退的员工还需要依法赔偿单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竞争极其激烈,对所有大中小型企业都是一种考验,每一个企业都要在发展中不断的改革创新,来保证企业公司的实力,确保自身的竞争力,但是难免会有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出现破产解散的情况,那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个体户转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个体户转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个体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我们在外面消费时所看到的水果店、服装店等商铺的老板都称之为个体户。有些个体户因为经营有方,经营的规模不断扩大,从而需要转型成为企业。很多人对个体户转型成为企业的办理都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我们为您整理了个体户转公司流程,您...


·公司合并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很多大型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兼并一些小公司,以壮大实力,扩大市场规模。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新设合并及吸收合并等。公司合并属于重大事项,要经过董事会批准才行。公司合并有一定的程序,那么,公司合并程序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公司合并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