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父亲去世后,抚养权应当归母亲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我国传统的家庭观念确实就是这样,在爷爷奶奶的眼中孩子就是传宗接代的,理所应当归男方所有,特别是在父亲已经去世以后,根本都不同意母亲把孩子带走的这种做法。但是法律上的抚养权的范围是没有把爷爷奶奶包含在范围当中的,丈夫去世,妻子必须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那么,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在实际案件中,起诉离婚还有提供一些证据。那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


·离婚中的证据原则是什么
      在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进行举证的时候,具体需要考虑的原则不同。并且一般是由起诉的一方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否则最终的处理结果就会对其不利。那针对离婚案件来看,您知道离婚中的证据原则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书证 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


·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吗?
      一些夫妻因为感情不和一直保持分居状态,经过长时间分居后,双方感觉还是无法缓解夫妻关系,可以办理离婚。那么分居两年申请离婚可以自动办理么?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么? 分居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或者已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


·在我国起诉离婚日立案多就下来
      法院在接到我国公民提交的诉讼材料以后,一般情况下都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只有经过审核以后才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夫妻想要通过诉讼来进行离婚的话,那么原告方在家提交离婚请求提交上去以后,是否立案,也是有一个时间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日立案多...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的。如果女方拿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则要承担抚养费用。具体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


·一、离婚判决书多久可以领结婚证?
      一、离婚判决书多久可以领结婚证? 离婚判决书任何时间都是可以领结婚证的,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自一审判决起半个月内提起上诉。 二、什么情况下...


·离婚后果具体包括哪些,夫妻离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夫妻感情破裂的多半会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而在离婚后男女双方就不再具有之前的婚姻关系,除此之外离婚还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离婚后果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果具体包括哪些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1、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
      如果以男女结婚时间点来区分财产的话,那么此时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一般来讲,属于婚前财产的部分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方面,我国是有一些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告诉您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有哪些。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 离婚手续的办理,是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如果是协商分割财产,是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证的。可是,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呢?对此,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而且有专门的手续进行办理。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离婚后...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有哪些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