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手开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新手开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


二、被电子眼误拍应该怎么办?


“电子眼”又称“电子警察”,是“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的俗称,1997年在深圳研制成功后开始逐步推广使用,电子眼是通过对车辆检测、光电成像、自动控制、网络通信、计算机等多种技术,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越线行驶、违例停靠等违章行为,实现全天候监视,捕捉车辆违章图文信息,并根据违章信息进行事后处理,是一种新的交通管理模式。


一旦设备出现故障,不仅是路口的信号机里,就连中心联网里都会有故障记录,故障期间所拍照片便会作废。再有,所有拍摄的照片还要经过两次严格的人工筛选,标准是6个要素:一看抓拍时是否亮红灯;二看车辆是否越过停车线;三看是否现场指挥的交警允许通过;四看车型(防止套牌车);五看车牌;六看拍摄时间、地点。通过这些措施,便保证在选片时不会出现冤枉好人的现象。如果车主还对自己的违章记录有疑问,随时可以到监控中心违章处理窗口图片库查询、验证。


三、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一般怎么处理?


好多的车主都想知道交通违章处理时间究竟是多长?交警告诉车主,交通违章分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现场处罚一般是指执勤交警对查处的交通违章行为当场做出处罚的处理过程。在处理违章的时候交警就会告诉当事人交通违章处理时间,以及处理地点。非现场处罚一般指的是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这类违章行为的处罚交警会通过快递的方式,给车主送达《交通违章处罚单》,上面也会标明违章地点、违章原因、违章行为和交通违章处理时间。


同时交警也提醒车主和驾驶人,有时因为登记地址变动、联系方式改变等原因,交管部门的违章处罚通知书会不能及时到达车主手中。所以,为避免延误交通违章处理时间造成的损失,车主主动的查询交通违章记录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机动车违章行为能够免于处罚的只能是建立在当时情况紧急为了避险,或者是封路修路等这些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驾车行驶的。其他没有任何的理由在违章的情况下可以不接受处罚,所以说,新手司机这当然也不是可以逆向行驶的借口,如果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也不会因为是新手就不追究了。




·一、把别人的车撞了赔付误工费是否合理?
      一、把别人的车撞了赔付误工费是否合理? 1、不合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


·开发商交付房屋,则购房者进行收房。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交付
      开发商交付房屋,则购房者进行收房。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没有满足相应的交房条件,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具体来讲,开发商交房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开发商只有完成了交房,办理好房产证等相关事宜,才算是房屋买卖过程的结束,那开发商应如何完成交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误工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误工费是多少 误工费 本人日工资乘(住院天数 出院之日至定残之日天数)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


·一、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我国交通法上明确规定
      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我国交通法上明确规定,不允许无证驾驶以及酒驾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明知故犯,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整理了如下资料,以供您参考。 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一)根据刑...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未查获交...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当你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对你的权益进行救济是种不错的选择。可是如果你在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不便申请,还有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提高,房价也愈涨愈烈。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农村人口依旧占半数以上。很多外出务工人士无法支付高额的房价,对租房的需求也随之扩大。那么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有哪些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您解答。 一、租赁房屋交接手续 (一)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