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债权人代位权同债权人撤销权一样是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力,对债权实现面临危险的债权人来说是重要的救济措施,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而要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否能实现债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代为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到期债权,以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它的行使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它主要产生以下效力:
(一)对债权人的效力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式。在法律上对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中有提到,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使债权人债权受损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因此,债权人是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2、次债务人向谁清偿债务。这一点的意思就是说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要债后,能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但是对此问题司法解释做出了如下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二)对债务人的效力
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当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如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有权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另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三)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无论是债务人自己行使债权还是债权人代为行使,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均无影响。因此,次债务人对债务人债权的一切反对的权利。都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但这种权利应当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之前产生。
二、债权人代位权能实现债权吗
债权人代位权本来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设立,但是对债权人的债权能不能实现还是要具体来看:(一)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代位权行使后,次债务人还债,财产数额足以还清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得以实现。但是如果债权实现后还有财产剩余,那么剩余财产应当归还债务人。(二)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不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意思就是说债权人替债务人追讨回的欠款经过偿还后,还有一部分欠款没有收回,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没有得到完全实现。因此债权人可以就剩下的部分债权继续向债务人进行主张。但是总的来说,债权人代位权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是有利的,能够实现债权人全部或者部分的债权。债权人的代位权一般是越过债务人,而向次债务人行使的,但实践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主体,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次债务人。针对不同的主体,债权人代位权所产生的效力肯定不同。以上就是对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效力的讲解,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一、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1、“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欠款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


·购买公司债券上限是出于什么原因?
       公司债券的好坏,与公司经营情况是紧密相连的,然而也存在很多营利异常的公司,很多人员会购买公司的债券,为了防止人们的购买欲望过强,因此设定了购买公司债券上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散户。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称,中国监管当局正考虑限制个人投资者购买除最高评级...


·离婚后个人债务要如何承担
      离婚后个人债务要如何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


·欠两万块钱网贷不还要做牢多久
      欠两万块钱网贷不还要做牢多久一、欠两万块钱网贷不还要做牢多久欠了网贷之后到期没有还上,会根据情节来判定如何惩罚,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是不会坐牢的。惩罚如下: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


·隐瞒境外存款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隐瞒境外存款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1、隐瞒境外存款罪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款的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罪是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


·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担保借款和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2023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


·借条到期后不还算诈骗吗?
      借条到期后不还算诈骗吗?不算,欠款不还,有借条通常不隶属诈骗。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只要在合同订立时,借款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也确实表露出了还款的意愿,就不构成诈骗。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平日生活中,我们时不时就会听到一些有关债权转让的问题。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从债权转让的含义来看,这是我们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然而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会发生很多变故,债权人有撤销转让的想法,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法律依据又有哪些呢? 一.债权...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向他人借钱,签署了借款协议,这时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我们作为债务人要承担按时还款的义务,并且还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进行债务转移。关于债权债务的知识很多,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那么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说一说。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