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车多人伤交强险怎么赔偿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车多人伤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一车多人伤交强险怎么赔偿

2012年12月2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但是,该条仅规定了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时如何处理,在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的情形下,应如何处理,尚未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法官可以通过行使释明权,告知未起诉的受害人及时提起诉讼,在案件庭审前加入案件的合并审理中,若其不起诉,则按其放弃与其他受害人同时按比例受偿的权利,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已诉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其他受害人可通过另案起诉获得赔偿。这样既尊重了受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又保障了先行起诉的受害人通过及时审理获得赔偿的实体权利。

1、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的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包括购买和承保。

2、交强险责任限额固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看出发生事故后,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不管在该次事故中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其交强险责任限额是一样的,并不会因是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其责任限额就会相应减少。

3、交强险不同于商业三责险。保险公司经营商业三责险的目的是盈利,所以当赔付商业三责险部分时,保险公司均是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而交强险部分,因法律赋予交强险的理念是不盈不亏,这就决定了交强险部分不能按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数额。

二、赔偿数额标准

1、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备注: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2012年12月2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但是,该条仅规定了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时如何处理,在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的情形下,应如何处理,尚未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法官可以通过行使释明权,告知未起诉的受害人及时提起诉讼,在案件庭审前加入案件的合并审理中,若其不起诉,则按其放弃与其他受害人同时按比例受偿的权利,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已诉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其他受害人可通过另案起诉获得赔偿。这样既尊重了受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又保障了先行起诉的受害人通过及时审理获得赔偿的实体权利。

1、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的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包括购买和承保。

2、交强险责任限额固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看出发生事故后,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不管在该次事故中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其交强险责任限额是一样的,并不会因是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其责任限额就会相应减少。

3、交强险不同于商业三责险。保险公司经营商业三责险的目的是盈利,所以当赔付商业三责险部分时,保险公司均是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而交强险部分,因法律赋予交强险的理念是不盈不亏,这就决定了交强险部分不能按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数额。

购买车辆就要缴纳交强险,否则在道路上被抓到现行的话,就要依法进行赔偿,并且强制要求行为人购买较强险。交强险属于责任险,如果当事人发生车祸了,并且有导致第三人身体受损的情况,投保人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一、受害人交通事故单位吵闹怎么办?
      一、受害人交通事故单位吵闹怎么办?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具体赔偿额由法院判决。 搜集证据,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解决,程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
      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 一、一般个人借条怎么写抵押车 私人抵押车借条只有写明以下内容即可:双方的详细信息、借款内容、借款总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的支付及偿还、违约责任、抵押物的具体信息、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的处置、费用的承担、生效的条件、签订的时间即可。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二、定义 上海证券...


·房屋作为不动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时候,交易双方往往都要对房屋
      房屋作为不动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时候,交易双方往往都要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过户,但是由于很多人对产权过户并不了解,因此在办理的过程中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介绍了房屋产权过户费用以及过户的流程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产权过户费用有哪些 1、房...


·交通伤残十级赔偿多钱?
      交通伤残十级赔偿多钱?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或农村)×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


·肇事逃逸蹭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蹭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罚款是500-2000元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


·对于开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对于开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


·后车追尾前车责任怎么分
      后车追尾前车责任怎么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除了赔付医疗费以外,对于造成伤残的,还要赔付残疾赔偿金,而伤残等级的划分从严重到轻度,分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至于何时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的材料是什么(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