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现在不管是个人居住还是公司办公,通过租房来解决用房问题的情况很多。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大部分人都不陌生,可是您知道现在有项制度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吗?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下面我们就简要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三、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影响
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租赁合同生效条件。但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才生效的”但事实上没有办理,只要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的,则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对于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当事人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我想这个问题肯定是您最关注的。相关规定表明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办,甚至可以要求对其施以罚款,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主管部门的大棒对此 “高举而轻落”,目前因为这个问题而受罚的企业或个人我们还未发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作为一项明确的规定,我们不能排除主管部门依法问责未满足该规定的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可能性,且对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构成很大影响,故我们建议,当事人(特别是承租方)在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后,应尽可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以避免不必要的责任或纠纷。由此可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目前只是行政规定,出发点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非法出租房屋。目前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与否办理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是个人居住,可以不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如果是公司租用,那么最好按照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以防税务部门查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
      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一、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套内建筑面积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其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


·贷款买房的条件
      贷款买房的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咋办?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咋办?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了的话必须要第一时间和抵押权人商量延长债务偿还的时间,如果抵押权人同意的话,需要重新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然后凭借新的借款抵押合同和其他的证明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续期。只不过,抵押权人有权拒绝对方提出来的延期还款的请求,这样一来的话,...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就是房屋的房管局备案手续。二、房子备案后还有什么事?1、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


·一、退房的时效是多久
      一、退房的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权利的有效期限。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由上可知,我国法律规定退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二、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1、延期...


·北京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是税收的一种,北京对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定了相关的征收标准。由于除了有国务院发的税收政策,还有各地地税部门的税收规定,所以在税收上各地还是有些差异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整理北京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标准以及减免政策,以供您参考。 一、北京明确房产税执行标准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


·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出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出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 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签定租房合同,对于各项费用的交纳做好规定,以免日后出现争执。特别要对退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