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我们知道,离婚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下落不明。先不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很少,即使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实践中也通常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满足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


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起诉离婚一审不判离上诉是什么原因,在近几年中,选择离婚的夫妻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进行婚前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上发生纠纷,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手段进行解决,希望以上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如果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离婚夫妻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将离婚的相关事项约定清楚,否则去了民政局也是不会办理离婚证的。那实践中这个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


·不履行离婚财产协议的案件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自己协商的方法离婚。这在我国的法规当中也是允许的。夫妻协议离婚,肯定会对财产分割问题也做出协商。但是,如果生活中,有人签订协议后,可能会不履行,违背协议内容。那么,我国对于不履行离婚财产协议的案件怎么办呢。 不履行离婚财产...


·怎么支付抚养费
      怎么支付抚养费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


·直接抚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直接抚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关于抚养,相信您是很好理解的。对自己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在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遗弃的。并且提到抚养,可能您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关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有些情况下,如果父母离婚的话,对孩子来说肯定会有一个直接抚养人。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直接抚...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一、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司法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


·一、婚前财产一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一、婚前财产一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通常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以分割,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两人是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那么对于婚前财产便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分割。当双方未约定夫妻适用何种夫妻财产制时,双方适用自动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法定共有财产的...


·2023年夫妻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很多人误解了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定义,认为只要分居超过2年以上,就算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呢?这是完全错误的。就像当初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一样,离婚也需要进行公证,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


·一、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一、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如何处理?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依法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


·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一般来讲,夫妻离婚的时候,小孩跟随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必然会涉及到对孩子支付抚养费,但是支付抚养费也是有时间的,并不是一直支付,如果孩子达到一定的年龄,就可以不用再支付抚养费了,因此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就成为了您非常关心的焦点。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按...


·女方被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女方被家庭暴力如何处理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民事救济: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费?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费?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