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各个省份的房屋租赁 备案合同登记办理地点与流程都有所不同,但是需要准备的资料大部分相同,尤其是北上广一些大城市中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上海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登记证明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该窗口不叫号,需尽量占据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六、其他:

上海市居住证规定的住所证明必须是下面四种之一:

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上述内容详细的为您介绍了上海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登记证明的办理地点、时间、所需材料、注意事项还有委托书的格式内容,还介绍了其办理流程及应该缴纳的相关费用,最后还介绍了上海市居住证的规定住所证明。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如何分割
      如今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尤其是住房,那么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对于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要求,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定,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一、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最终...


·再婚妻子去世房产继承者一般是谁?
      再婚妻子去世房产继承者一般是谁?1、再婚妻子去世房产继承者一般是法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若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已经死亡,那么此时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获得遗产的继...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每个税种都是在国家法律里能够找到依据的,我们在征收房产税的时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房产税的计算的,那麽我们需要具体了解一下房产税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住房贷款而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等等。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被...


·在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住”就要解决住房问题
      在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住”就要解决住房问题,解决住房可以租房,可以买房。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都有需要签署相关的合同,下面我为您提供私人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如果您要进行买卖房产,都可以参考以下范文,范文中有详细规定了双方行使的权利与义务。 以下是房屋买卖协议书范...


·一、大连房产继承费用多少钱来进行公证?
      一、大连房产继承费用多少钱来进行公证? 大连房产继承公证费用多少钱;一般是按 2% 收取公证费 因为房产继承和房产赠与都需要公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收费的标准是2%。如果是房产数额大的,也可以适当的议议价。 公证费是对证明民事协议、证明收养关系、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证明有...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今完全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之后,就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那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在首套房...


·离婚房产不过户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离婚后就可以一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也有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反悔财产分割办法然后拒绝过户的情况。离婚房产不过户怎么办理?提醒,离婚房屋过户是需要手续费的,一般有税类和费两种费用,按不同规定收取。 一、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