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单位犯罪是否构成?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分公司是指总公司的分支,其地位仅次于总公司,在分公司下设立支公司以及各个网点,分公司一般设立于各个省市的省会,支公司则是各个省市比较有影响力的城市。单位犯罪对于各位读者来说可能并不陌生,即以一个单位为犯罪团伙,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分公司单位犯罪是否构成?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隶属于总公司。一般而言,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它实际上相当于公司的代理人,因此,在分公司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如果能查明该犯罪行为是总公司决定、授意或批准的,便可认为是总公司自身的犯罪,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当然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相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分公司完全有可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构成单位犯罪。例如,在总公司已经采取了最为妥善的措施来防止分公司犯罪或者总公司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公司以其独立的名义实施犯罪,这时,分公司无疑应当而且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二、子公司是否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尽管子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或资本为母公司所控制,其对母公司有一定的从属性,但这丝毫不影响子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性。因此,子公司当然可以成为刑法上的单位,并且其完全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即如果母公司利用其与子公司之间的一定的从属关系,命令或者指使子公司实行犯罪行为,便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共同犯罪的原理处理。

三、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各银行或者保险总公司均授予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以独立的决策权和业务活动权,可以独立地对外开展业务,并可以代表总部处分该分支机构的财产。至于总行(或者总公司)与各地分、支行(或者分公司)之间的财产管理则比较松懈,致使在各地设立的分行、支行自主权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某个分、支行(公司)在领导人员的决策下所独立实施的犯罪行为,无疑应按该分、支行的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金融机构在各地设立的分理处则有所不同,分理处对外开展业务,一般都要经过分行或支行的批准,很难称其为相对独立的单位,故而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四、国家机关是否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肯定说认为,国家机关具备单位的特征,并且事实上,完全能够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以机关的名义,为了本机关的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犯罪,与利用机关名义谋取个人利益实施犯罪有所不同,对前者可以视为单位犯罪。对此,有学者补充指出,权力机关应当除外。而否定说则主张,应把一切国家机关除外。理由是:

(1)国家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管理职能,它的活动体现的是国家意志,这种意志与犯罪意志不能共存,因而国家机关中自然人的犯罪行为不应该认为是国家机关的犯罪,否则必然得出国家犯罪的结论。将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作为犯罪主体,不利于树立国家机关的权威,不利于国家机关履行职能。

(2)机关的财产来源于国库,对单位判处罚金等于国家自我处罚。即使对机关处以刑罚,也等于把金钱从一个口袋装入另一个口袋,没有实际意义。

(3)实践中,曾发生过多起机关犯罪的案件,如丹东、烟台、海南汽车走私案,处理这些案件时,均只是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并未追究机关的刑事责任。

(4)从国外情况看,即使是西方国家最早在刑法上承认法人犯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也没有把国家机关作为犯罪主体;法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中惟一在刑法典中规定单位犯罪的国家,但它在第121—2条中明确排除了国家机关作为犯罪主体的可能性,仅对地方行政部门及其联合团体在从事可订立公共事业委托协议的活动中实施的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分公司事实上并没有法人资格,一切事由都由总公司负责,因此,如果分公司构成单位犯罪,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由总公司进行赔偿,但是行为人依旧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总公司在任命分公司代表时,应该谨慎而为之,以免构成大错。




·我国现有的企业的单位囊括了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的行业,这些在不
      我国现有的企业的单位囊括了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的行业,这些在不同方面具有专业水平的企业和单位在建筑上基本都是门外汉。所以如果需要自行建楼,他们一般会把工程承包给值得信任的承包队。那么,同时他们也需要了解,到底建设工程承包法律关系是什么? 一、现行法律中的“承包”种类 1、农村土...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主体,前提是需要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的成功运营离不开管理者的领导,但公司越大职责越大,这就要求了高层管理要有很强的责任心,面对诱惑不为所动,但同时也有公司法制定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是什么意思呢?下面通过我们收集的资料...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 不管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设立条件才行,而这其中对设立公司的人数做出了规定。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数是多少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公司获得的融资并不是注册资本。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


·企业要从规范管理出发
      企业要从规范管理出发,及时和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算是商业秘密,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二、企业在与职江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可以专门加进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规定职工泄露商业秘密后应该负的法律责任;或者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协...


·公司股东怎么定协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设立之时,各股东的意愿、想法可能都存在差异,相关的谈判磋商也较为耗时、复杂,为了保证公司设立的可行性,固化各方的协商结果,股东协议书应运而生。首先,一般先对设立公司的目的、协议背景进行简要描述,彰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目的;其次,协议中应详细列明出资人的出资...


·上海松江九亭注册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上海松江九亭注册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 核准名称。时间为1至3个工作日。需要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不通过则需重新核名。2. 提交材料。时间为5—15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


·保险公司法人资质要求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资质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人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一个职位,你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每一个公司中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这是《公司法》的规定也是,每个公司所必需的一个职位,公司法人可以行使公司权力也要付一定的民事责任,那保险公司法人资质要求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公司上市有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