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发明创造人的权利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下列情形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创造:

    一、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具体的发明人、设计人在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一、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二、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三、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下列各域内取得的结果,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申请
      申请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具备实施其专利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如果专利权人没有给予这种许可,要求实施其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强制实施许可。

 &...


·许诺销售
      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有证据证明的客观行为,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行使许诺销售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许诺销售与销售的区别在于:许诺...


·不丧失新颖性
      申请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这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


·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


·专利权的归属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


·专利法词典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指对产...


·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一、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指专利权人获得的专利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

    专利权的终止有下列三种情形:

    一、专利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nbs...


·专利发明的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一、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任何一种工业部门都能够制造、使用;二、该发明创...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