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建筑的项目完成的时候都是需要经历一道严格的质量检测环节才能够算是竣工,但是其质量的验收不能仅仅是单个部门参与否则就可能出现检测遗漏的情况,只有在多个专业单位的共同监督下才能够完成检测程序。那么,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一、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的有哪些?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司法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在其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后规定的15d内,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竣工报告、文件等进行备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验收均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此外,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还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

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

其标准需明确,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已完成自检工作。

若存在问题需进行自行整改处理,然后再申请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为符合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

一项工程施工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当其通过验收后,才可以正式服务大众。

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认真对待,验收时由专业人员核查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都不能忽视。

总之,在以上几个部门的共同监督验收下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工程质量能够达到符合公民安全居住的程度,否则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危害的除了公民的人身以外还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利益损害。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是不是一样
      劳动者在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由于工作的原因遭受到工伤,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这样才能确定用人单位如何进行赔偿,但也有工伤鉴定这一个步骤,那么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是不是一样的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1、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期限、工资待遇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事先拟制好的格式合同,那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法议网小编为您详细的解答。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年薪工资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年薪工资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乙方(劳动...


·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多久告知?
      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工程施工是从工程用地基础上开始的,现实中存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工程用地产生纠纷。那么工程用地纠纷一旦发生,双方当事人应该如何解决?双方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防止出现纠纷?我们根据相关资料,通过下文来告诉您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工程用地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1、当...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现在很多单位都不保管劳动合同,档案可放在人才市场,或者暂时自己保管都可以。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有效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有效么?有效,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员工入职后,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在协商调解等手段无效情况下,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那么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


·克扣工资要求25%赔偿的规定是合法的吗?
      克扣工资要求25%赔偿的规定是合法的吗?合法的;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50%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双倍的补偿。补偿的标准为每...


·拖欠工资自动离职可以要补偿金吗
      可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应设法收集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按实际情况,劳动者有权按法律规定自动离职,而公司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性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法。双方协商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应注意些什么?一、弱电工程包括 1、 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交流36V以下,直流24V以下,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电话、电视、计算机的信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