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抚养费答辩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婚内抚养费答辩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易产生歧义。

3、有争议的一些事实尽量不在答辩状中表述。答辩状书也可以说是一份证据,属于自认,而要推翻自己的自认,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因此,答辩状的书写一定要精炼,说多了反而被原告抓住把柄。

4、答辩状可以不写,但如要反诉,反诉状却要按时提交。有些纠纷本来很难确定是非,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恶人先告状也是有的,故你在应诉时,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反驳或反诉。反驳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斥或者否认,而反诉也就是你反告他。需要立案,需要缴纳反诉费(反诉费减半收取),反诉状与起诉书的写法基本相同,在提交反诉时,应当提交证据。

5、注意核对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写答辩状除了针对原告的诉状所陈述的事实进行反驳外,应当结合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伪进行反驳。

二、婚内能主张子女抚养费吗?

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都是夫妻离婚以后才实施的。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对于婚内能否主张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夫妻没离婚财产共有,如果判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执行时就会遭遇尴尬。

基于这个原因,以往,有些法院并不支持还没离婚的夫妻代表孩子主张抚养费。而现实中,如果一方常年在外,钱不归家,另一方辛苦带孩子,无法维持生活,这样判就会导致不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子女抚育费该怎么支付?

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视离婚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决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抚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固定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给付的方法:

1、一次性支付;

2、按约定的期限分段支付;

3、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财物折抵。

抚育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应支付至成年止(即十八周岁),但是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费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如果子女是全部或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不受十八岁的限制。在校就读的子女,可支付至高中毕业止。

答辩此事结合着原告索要婚内抚养费的相关诉讼请求进行反驳的,但是在写答辩词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言语不能过激,而且要结合着原告的证据在答辩词当中提出与之相反的意见,其实答辩状也不是必须要提交的一种材料,这要根据律师具体安排的在法庭上答辩的一些技巧。


·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
      有的夫妻离婚是以分居的方式进行的,而这个时候并不是说夫妻有过分居的行为,那么法官就会判决离婚,还是要符合了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才行。此时就会要求当事人对夫妻分居进行证明,那到底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怎样证明分居 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


·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
      一、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财产遗赠及抚养协议怎么写?
      财产遗赠及抚养协议怎么写?遗赠扶养协议范本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无效婚姻怎么办抚养权?
      无效婚姻怎么办抚养权?人民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


·登记结婚3年后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登记结婚3年后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回复】:根据上海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可以获得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上海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费由...


·精神病暴力可以离婚吗
      可以。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


·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如何办理离婚 一、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如何办理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


·是否自主择业离婚了会补偿女方?
      是否自主择业离婚了会补偿女方?自主择业离婚后一般是不会给女方补偿的。退伍后自主择业不属军婚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按正常法律规定的分配方式即可。特殊的一点是退伍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是什么?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是什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