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今天我们将为您作答。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 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第三章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1、分类

(1)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

(2)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6)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3.2.7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与其形成同步产生。

第四章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与移交

1、 工程完工后参建各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组卷。

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文件资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施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分项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6)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7工程系统节能检测资料应单独组卷。

第五章 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1、决策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A2)

(1)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形成。

(2)规划意见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合肥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3、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A3)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形成。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3)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4)验线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5)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8)施工图设计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9)设计计算书,由设计单位形成。

(10)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由市消防局审批形成。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由审查机构审查形成。

4、 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A4)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形成。

5、 工程开工文件(A5)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或各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或区县建委办理。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商务文件(A6)

(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2) 工程设计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3)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4)施工预算,由施工单位形成。

(5)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由建设单位形成。

(6) 建设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形成。

(3) 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分别由验收单位形成。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5)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形成。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规程部分内容,从内容中可以看出该规程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都是有明确要求的。资料的合理管理才能保证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在需要的时候方便查阅。


·最新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最新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一、最新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最新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等,具体如下: 1、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准备齐相应材料之后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一)定义及特征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反诉的提...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相关规定。 因此,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属于招用童工;招用单位构...


·被辞退员工怎么样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工伤认定以后,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方面是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如果能够评上工伤伤残等级的话,可以领取到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因此,在工伤鉴定结论书没有出具之前,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想必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规定的? ...


·劳动合同违约金税前税后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违约金税前税后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违约金税前税后的规定是不需要将所获得的违约金的计入书个人所得税的较大的范围内,个人(自然人)因对方违反经济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经济或财产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该项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


·2023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
      2023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 一、工伤死亡有什么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一些大型工程的建设中,承包方往往不仅局限于一家公司,通常都是由几家公司合伙进行承包。因此,订立一份格式规范,权责清晰的合伙承包工程协议就十分有必要了。那么,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承包合伙...


·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