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分居期间和别人同居算重婚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我国分居期间和别人同居算重婚吗?

分居时由于双方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一个缓解矛盾的办法,但是有些人在分居后出轨,分居后出轨的行为并不构成重婚罪,只是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婚内出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会判决离婚。

因出轨导致离婚的,原则上不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行为只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但是,一方出轨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忠诚义务,所以,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是有真实案例可寻的。

最后,出轨行为不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取得。法律上会综合考量比较双方各方面的条件,以孩子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为原则。大人的感情纠葛不是断定孩子抚养权归谁的必要条件,所以,出轨并不影响子女抚养权问题。

三、怎样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

1、首先需要明确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有哪些:

(1)“保证书”、“道歉书”等,出轨事实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对方出轨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2、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搜集对方出轨的各项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

(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出轨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能直接证明夫妻一方和他人出轨或婚外性行为,因为其到宾馆开房既可能是用于出轨,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时使用,还有可能是用于工作洽谈之用。

(2)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

(3)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可见,当事人如果在跟自己分居期间,还没有正式的解除婚姻关系就已经跟别人同居了,那么只能算在道德上是不对的,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同居,而且在法律上称可以算作出轨,不过出轨跟重婚这是不一样的。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而非法同居和出轨并不犯罪。


·分居一年能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一年能自动离婚吗? 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


·婚姻法是我们国家用来规定结婚、离婚等事项的。近年来
      婚姻法是我们国家用来规定结婚、离婚等事项的。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离婚率一直在升高。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解决是必须第一时间解决的,否则将不会宣判离婚。离婚后,未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依法享有探视权。婚姻法孩子的探视权的相应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婚姻法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中...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在生活当中,像离婚和无效婚姻这些事情,都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有一部分人容易把一些意思相近的词汇进行混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无效婚姻就必须进行离婚,无效婚姻其实和离婚是不一样的。我们下面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一、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


·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起诉离婚
      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起诉离婚 一、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后,大部分的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将共同的财产与子女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如果双方就财产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就会需要起诉离婚,由法院对财产进行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


·行政机关处罚履行完毕撤销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行政机关处罚履行完毕撤销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行政机关处罚履行完毕撤销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的话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有的人可能想要起诉离婚,这就要注意了,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诉讼离婚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


·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
      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 自步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民法典》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以前,在农村地区往往办了喜酒就算结婚,不考虑领不领证。而现在,一定要领证才算夫妻。现在的婚姻观念更为开放和自由,婚前同居是一个常态。那么,同居10年算事实婚姻吗?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同居十...


·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
      不少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往往会就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做无非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夫妻在财产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具体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手续 1、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