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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如何处理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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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合同后,合同并不一定会生效。如果签订的合同没有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其效力则可能会待定甚至是无效的。那么,就无效合同来讲,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应该如何处理无效合同?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下列情况下订立合同时,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 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二、应该如何处理无效合同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56条),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无效合同的处理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的处理类似。不同的是,无效合同的违法性,决定了法律不仅要使这些行为无效并使当事人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而且当事人订立无效合同侵犯了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还应使当事人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即当事人除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因其具有违法行为而应承担行政的甚至刑事的责任,如追缴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收归国库,吊销营业执照等。《合同法》第59条特别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应该如何处理无效合同?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如果您发现您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且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在于对方存在过错时,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您所交付的合同价款。如果因合同无效而给您造成了损失,您还可以要求对方向您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拒绝,那么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起诉他。具体怎么起诉,您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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