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近日来,龙泉市新建铁路,对铁路建造的规划土地中,会对房屋或者土地用于其他用途的建设进行拆迁以及征收。龙泉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龙泉市铁路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跟着本站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4号令)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等规定,结合龙泉市实际,现将我市征地补偿标准暂行规定重新公布。

第二条 受龙泉市人民政府委托,被征地单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征地工作实施主体,负责征地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土地的政策宣传和指导、监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支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指导、监督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的实施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监督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制订以及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第二章 区片综合价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

第三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集体土地统一执行区片综合价和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政府安排的二三产物业、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直接分配给农民个人,要专项用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收益分红的形式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加农民收入。

第四条 全市共划分为三个区片:

区片Ⅰ:龙渊、西街、剑池三街道1-9村,水南、南秦、宫头村、菜村、临江村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以龙泉市征地区片划分红线图为准)。

区片Ⅱ:区片Ⅰ的14个行政村不同地段的部分集体土地,以及松溪弄、周际、芳野、立新、茶坦、翁仁、曾家、张家、吴处、东岭、宏山、宏阳、武潭、石退、石玄步、岭坤、东权、河村、河星、炉田、季边、上坞行政村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以龙泉市征地区片划分红线图为准)。

区片Ⅲ:上述Ⅰ、Ⅱ区片以外的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村的集体土地。

第五条 征收Ⅰ、Ⅱ级区片集体土地中的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取消10%留用地,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Ⅲ级区片不执行留用地,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

第六条 区片综合价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标准

区片Ⅰ: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53336元/亩,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100000元/亩;开发园地50000元/亩;林地、未利用地40000元/亩。

区片Ⅱ: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46670元/亩,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80000元/亩;开发园地40000元/亩;林地、未利用地30000元/亩。

区片Ⅲ: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40000元/亩,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30000元/亩;开发园地37000元/亩;林地、未利用地20000元/亩。

第七条 “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组成。

第八条 区片范围内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

第九条 插花地按所在红线区域区片的标准补偿(以龙泉市征地区片划分红线图为准)。

第十条 各区片的具体范围及“区片综合价”组成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各区片(指Ⅰ、Ⅱ、Ⅲ区片)范围红线划定详见附件6。

第三章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第十一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合法建(构)筑物,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

(一)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一般附着物按规定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附件4)执行。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不予以补偿,并责令其无条件拆除。

(四)青苗补偿费当季按规定标准(详见附件5)执行。

第十二条 地面附着物、多年生经济作物及树木补偿按实折价补偿。大、中型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及珍稀苗木迁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通过审价或审计。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宣传贯彻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龙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06〕66号)、《关于印发龙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21号),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政府补贴资金由用地单位承担,按每亩24000元的标准上交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划拨的农民留用地除外)。

第十四条 征用征收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的工作经费,按国土局5元/㎡、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6元/㎡的标准执行。征用征收开发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的工作经费,按国土局3元/㎡、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3元/㎡的标准执行。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经费参照乡镇(街道)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参照本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三年,《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发〔2014〕55号)同时废止。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或已达成征地协议的按龙政发〔2014〕55号文件执行。

从上述内容看出,对于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共有四章。对于土地使用的不同用途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龙泉市铁路征收赔偿标准按照政府指导价并按规定执行。如果您在征地上有问题,可以到本站网站,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决定迟迟未履行该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决定迟迟未履行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


·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一、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一、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是占有、使用、处分权利,是相对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集体。所以,一般来说,农民土地是不能被其他个人征用用于盈利的。但是基于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的性质,国家和政府是有权利征收土地的。在国家和政府征...


·合同履行地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履行地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对于征地国家、地方的补偿力度不能说不大,我们知道,很多国家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然后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遇到这种情况期门不能坐以待毙,仍任恶势力的发展和敛财,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


·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兴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14年以来,从北京大兴准备开始建设新机场伊始,大兴区域的征地拆迁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核心话题。对于家住北京大兴地区的朋友来说,机场的建设对其以后生活的重要影响程度不言而喻,机场建成之后的生活更为重要,而这就涉及到征地拆...


·渝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渝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近年来发展迅猛,各种现代化建设每天都不断地在改善着老百姓的生活。在进行建筑时,为了更好的规划,有时候,政府会向当地老百姓征收土地。当我们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想必您最关心的就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问题。补偿标准各地是不尽相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渝北...


·30年使用权属于哪种土地使用权?
      30年使用权属于哪种土地使用权?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土地的使用都会给个人或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我们知道,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就我们所知,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则为50年,那30年使用权属于哪种土地使用权?一起来了...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是没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我国土地包括有各种类型,森林土地、耕地、城市建设用地、废弃地等等,土地是国家所共同拥有的,但公民有使用权,可以对土地进行改造、收益,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吧。 (一)土地与树木...


·年最新辽宁省庄河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庄河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庄河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街道:城关委、广大委、新风委、东风委、工会委、友谊委、芙蓉委、向阳委、财政委、新兴委、巨兴委、黄金委、水仙委、日新委、红崖委、民主村;新华街道:红光委、赛屯委、工人委、光明委、前炮委、站前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