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婚姻法同居是如何解释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婚姻法在我国是为了保护我国合法夫妻和男女之间关系的最权威的法律,他对我国目前的男女关系做了一个比较全面正规的解释。但有一些人在社会上,没有领取结婚证却生活在一起,我们管这种行为叫同居。那最新婚姻法同居是如何解释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未婚同居属于违法行为吗

未婚同居是否违法,首先要看非法同居的范围。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没有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未婚同居是没有触犯我国法律的。

二、如何确定同居财产归属

1、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3、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本人认为应当尊重同居期间女方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共同小孩的价值,如果女方这些方面付出较多,即便是男方个人财产 ,个人认为也应当给予适当照顾或者补偿。尤其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

5、同居后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由于双方未取得合法手续登记结婚。所以对取得的财产不能做平均分配的处理,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在同居期间获取的财产。但对解决方式给出了较详细的说明,女方在家庭中赡养老人、从事劳动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经常听到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但是结合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目前在我国夫妻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分居只是有可能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很多夫妻因为现实原因比如工作等分居,但是感情没有破裂,感情还是很好,所以分居也不能代表感情破裂。我国《婚姻法》中确实有...


·夫妻离婚的话抚养费怎么给才好
      夫妻离婚除了要对抚养权作出确定之外,同时还要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另外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期限等等最好也作出约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什么纠纷,损害到子女的利益。那究竟夫妻离婚的话抚养费怎么给才好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的话抚养费怎么给 1、一次性给付 对于...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
      当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不得不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可能会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有的时候双方都逃避抚养义务。那么实践中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婚姻家庭中,离婚是一个您都不想发生,但却有时有发生的事。当婚...


·对于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的民事主体
      对于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的民事主体,就享有婚姻自主权,即使是在结婚之后,若感情出现裂痕依旧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同类型的民事主体,提出的离婚请求的离婚诉讼书是不一样的,男方提出离婚诉讼书是怎样的呢? 男方提出离婚诉讼书 原告_______,...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当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判决离婚。相信很多人都想问,如果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了?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第一次离婚会判离吗 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


·同居流产女方能要求男方补偿吗
      男女未婚同居的情况在逐渐的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未婚同居生子的情况。但实践中,也有很多女性在同居期间怀孕但又流产的情况出现,此时对女性身体的伤害是很大的,那么可以要求男方作出一定的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在中国,只有结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则得...


·家庭暴力该如何认定
      如果从一般的现在的国际社会学界来对家庭暴力进行定义的话,那么这个概念其实是比较的广泛的:第一个是指身体虐待,在这里所说的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用自己的肢体对于另外一方的肢体造成伤害,甚至是使用了等等来对另外一方进行攻击。第二个是指言语虐待: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字眼和声调等...


·离婚后想争回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想争回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新婚姻法是完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的,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早就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的。尤其是在夫妻财产方面是成为了婚姻关系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的,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就跟夫妻财产是有关系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新《婚姻法》第18...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