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模板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模板是什么?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权属的标志,在工商登记处,商标的种类有很多,而商标的种类的划分直接决定了商标的使用方式和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在转让合同上也有很大的区别。今天,本站的我们就来来聊一聊独占商标的使用,并在文中为您提供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独占商标使用许可

1、独占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的权利地位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享有独立的诉权。

二、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独占专利许可合同: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人使用费。这种合同要求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但不能许可第三者使用该专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

三、合同范本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第[ ]号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乙方系[ ]专业公司。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第[ ]号注册商标(以下统称“相关注册商标”)的许可事宜,双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及商标权人

1、第[ ]号注册商标:

注册人:

地址: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二)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内容

1、许可使用的商品种类:按照商标注册证书上核定的商品种类。

2、许可使用的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

3、许可使用的权力性质:独占性授权使用许可,即: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自身不得使用相关注册商标,也不得许可他人使用相关注册商标。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

甲方许可乙方的使用相关注册商标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在发现有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行为时,甲方保证及时采取有效手段,打击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个人或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向行政机关投诉要求查处、向法院提起诉讼。

(2)在相关注册商标的权属发生争议或者乙方使用相关注册商标被诉侵权时,甲方保证及时参与争议或者诉讼的处理,并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3)甲方应及时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维持注册商标效力的手续。

(4)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保证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维护注册商标的信誉。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的打击。

(4)在发现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行为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因严重质量事故,给甲方商标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或造成恶劣影响,且乙方没有能力挽回所造成的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

2、因甲方的相关注册商标权权属产生纠纷或者相关注册商标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者宣告无效,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相关注册商标,影响到乙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

3、甲方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手段打击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个人或者单位的,乙方可以以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身份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因使用相关注册商标被他人投诉或者起诉的,乙方发生的费用或者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商标使用许可的费用

1、相关注册商标的许可费用:相关使用产品出厂价格的[ ]%;

2、支付时间:按年度结算,乙方每年[ ]月[ ]日前根据上年实际生产量向甲方支付上年度的许可费用。

(七)其他

1、由甲方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国家商标局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签约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独占商标使用许可代表您可以在商标使用期间只有您一人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如若有其他人使用该商标,则视为侵权。需要注意的是,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签订,在许可期内,即便是商标的所有者也不能使用该商标,使用者可追诉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用别人商标做门面广告属侵权吗
      用别人商标做门面广告是否属于侵权,需要看对方的商标是否已经注册以及是否会对大众造成误会。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老商标法商标侵权处罚条款?
      老商标法商标侵权处罚条款有哪些 一、老商标法商标侵权处罚条款有哪些? 1、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


·关于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关于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一、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1、功能不同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


·商标续展的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的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一)商标续展申请的时间:应为商标到期前12月内提出商标续展申请。商标到期后,还会有6个月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商标权无法恢复,处于失效状态。(二)商标续展的流程:1、准备申请资料,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


·专利权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1) 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


·专利使用权可以单独用于出资吗?
      专利使用权可以单独用于出资吗?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


·产生商标侵权有哪些?
      产生商标侵权有哪些形式 一、商标侵权有哪些形式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


·著作权继承人多位应如何处理,著作权继承分类
      著作权继承人多位应如何处理,著作权继承分类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著作权继承人可以在著作权人死后五十年享有的作品的一些权利,如获得报酬权等。但是著作权继承人多位应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继承人多位应如何处理 著作权继承人有...


·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怎样的?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丧失专利权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对于其他人员来说的话,不受到专利权方面的限制,可以无限制的无偿的使用专利。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是什么 一、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的条件是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