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3、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8)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美好的家庭生活是建立在家庭成员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如果夫妻关系出现隔阂没有及时化解,就很容易导致两人离婚。离婚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它不关是两个人的事,在一定程度上也牵涉到孩子、财产、债权等等。如果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优先考虑自己是否有有利条件,再考虑男方是否有不良表现。


·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事项时
      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事项时,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以及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父母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定,那么这时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裁决。对于离异父母亲来说,怎么起诉要孩子抚养权? 怎么起诉要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
      未婚先孕在古代可能是了不得的大事,但是在现在确是屡见不鲜。甚至许多年轻人思想比较开放,在没结婚之前就已经带上孩子了。如果这时候男女双方产生矛盾,以致于到了分手的地步,那么孩子该如何处理呢?由于分手是建立在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前提下产生的,那么就不能用离婚的眼光去看待这件事。要是双方...


·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怎么算?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往往是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为了争取最大利益,当事人应当通过律师代理案件。而律师代理民事案件是要收费的。那么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怎么算?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一、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怎么算?律师费按照案件...


·离婚孩子抚养费要求是什么
      说到离婚孩子抚养费要求,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是什么意思,其实这可以当做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来看待。毕竟在有一个未成年孩子的家庭中,父母一旦离婚就注定有一方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要求是什么 离婚孩子...


·判处拘役请假2天回家合理吗
      判处拘役请假2天回家合理吗 一、判处拘役请假2天回家合理吗? 判处拘役请假2天回家是合理的,拘役期间可以请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


·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吗?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
      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难免会因为一些生活上的事情而争吵,而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出现打架的情况。那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吗?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吗?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因为夫妻打架可能认定为...


·一、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


·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调解程序有几个阶段法院进行婚姻调
      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调解程序有几个阶段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 起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定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并不立案,而是给你开一个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他会先和...


·一、离婚后前妻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不付抚养费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协议解决,可以去法院起诉女方。按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