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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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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其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二、一方在国外应在哪儿起诉离婚?
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您都应该心中有数了吧。我们倒是觉得在被告出国期间,原告方也可以考虑等到被告回国以后再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是被告方以出国为理由来逃避这场离婚官司的话,那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法院会有着专门的手段通知当事人回国参加离婚诉讼的,总之就算被告方在国外,也对离婚官司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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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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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婚姻有哪些构成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


·一、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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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的技巧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离婚现象越来越多了,有的夫妻是协议离婚,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则不同,一方希望离婚,一方不肯离婚,面对这种情况往往会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但并不是每场诉讼离婚都会成功,因此我们接下来会告诉您离婚官司的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官司的技巧1:子女抚养问题 技巧一:如果抚养权问题...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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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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