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海南买房子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海南买房子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契税利率下调到1%。2、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3、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5、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6、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以及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
二、首次购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购房者必须年满18周岁;2、所购买的房子必须是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3、购房者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但如果是与父母一起购买、按照房改政策购买、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三、首次购房的界定:
对于首次购房的界定,也有明确规定。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心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是来源于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的、都属于首次购房。都可以依法享受到国家首次购房优惠政策。而对于首次购房信息的查询,必须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提供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本人不能亲自查询,可以交由委托人全权代理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只在海南境内具有司法效力,对于其他地区,在购买房屋前后,需要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在什么地方购买房屋,在买房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当指定的银行单位,缴纳税额。在纳税之前,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
      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 如今随着房价的上涨很多人对于买房比较关注,而买过房的人都知道在买房的过程中一个必须要办理的程序就是公正,在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收取公证费,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在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都是按标准来收取,那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分为货币补偿和对房屋产权进行置换两类。其次,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也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中还有一个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那么,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为...


·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
      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 一、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 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


·住房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的
      住房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的,房屋的质量也牵动着我们的生活质量。许多人在住进新房后,被房屋质量所困扰,下面我们就房屋质量有问题找谁有哪些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的相关法规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是能够帮助到你。  房屋质量有问题找谁 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该怎么写?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该怎么写?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


·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


·2023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都有哪些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是可以的; 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没有经济收入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用房子来折抵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分公司租房合同盖章吗?
      分公司租房合同盖章吗? 一、分公司租房合同盖章吗? 办理分公司时,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法人签字和盖章。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在购买二手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在购买二手房时,双方当事人肯定需要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是最基本也是最起码的条件。因为,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起到保障作用。但是,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是需要注意的。下面,的我们通过以下具...


·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中,离婚比例日趋升高。不管哪种离婚形式都意味着财产要分割。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那手续比较快捷。双方需要把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协商。在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况下,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来讲,大多数夫妻都会协商把共同的房子留给子女,避免任何一方对房子的占有。那么,对于离婚房子协议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