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内没有转让出去,那么就丧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谈不上转租了。因为租赁到期,没有续租的情况下,就已丧失了房屋使用权,同时房屋的使用权转移给出租人。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
二、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可以明确的告诉他如果租赁合同当中到期了话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的,而如果当事人要继续租赁这个房屋的话,就需要再给租金。当然,租赁房屋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合同未生效有违约责任么?
      一般当事人在合同上面签字盖章之后,那么合同就会成立,而多数情况下成立的同时其实合同也就会生效。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时候合同成立了其实可能并未生效,这时可能是因为一方原因导致的。那另一方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吗?此时合同未生效有违约责任么?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未...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近几年,随着我国铁路运输高端技术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应用,火车这种传统的运输方式现在又焕发出新的活力,快速、便捷、安全、舒适,这些特点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高铁或动车的出行方式,同时,这种方式也成为货物运输的一个好选择,那么,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 ...


·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就必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入职合同一般签几年
      入职合同一般签几年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 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 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成立的即为从合同,比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就是主从合同关系。而赠与合同时可以独立存在的,故不是从合同。 二、...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一、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


·安全网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网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网购销合同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建 设 方: 监 理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合同的定义: 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也叫强制履行,学说上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或者依约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经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法律强制其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合同法》中的强制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