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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欺诈方式主要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劳动合同欺诈方式主要有哪些?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二、可解除与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4.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有关于劳动合同欺诈方式的全部内容。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主要是受民法典约束,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受法律保护,那些无效合同就是这样,因此很多用人单位抓住了这个细节来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适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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