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 盗伐林木罪怎么处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国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其实一直都是很重视的,虽然也允许砍伐林木,但也要注意砍伐的限度,不能有滥砍滥伐和盗伐林木的情况出现,否则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认定构成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那其中对于非法盗伐林木罪该怎么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2、应当正确处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关系。盗伐珍贵树木的行为,实际上也会触犯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罪名,对此应从一重罪论处。对于盗伐林木数额较大,同时另有盗伐珍贵树木、保护植物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区分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已有,以及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窃罪。区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罪对象是普通林木,后罪的对象是珍贵树木。二、盗伐林木罪怎么处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但现实中人们普遍性的将盗伐林木罪称之为非法盗伐林木罪,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属于人们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用语。不过要是从专业角度对对此罪进行分析的话,就要解释清楚,不能出现偏差。



·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财产犯罪,发案量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七成左右,一直是打击犯罪的重点。在我国现阶段的刑事政策下,犯盗窃罪后在适用缓刑、假释时,审查还是比较严谨的。那犯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的适用条件 对被...


·刑法中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虽然有一些罪名是很类似的,但单从构成要件来看,即使是相似的罪名,在构成要件上面也不会说是完全一样的。对于诈骗犯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罪名来说,若需要认定构成此罪的话,首先还是要看是否满足了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下文中我们带来刑法中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关于诈骗罪...


·犯罪未遂罪还需要判刑吗
       一、犯罪未遂罪还需要判刑吗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视为了保护我们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全而规定的,我们对于刑事诉讼法的了解其实还是有的,第四条就是讲了国家安全机关职权的规定,那么我们对于国家安全机关职权的规定懂得多少?刑事诉讼法第四条的意思是什么?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职权】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


·人在行政拘留逃跑会判刑吗?
      当有人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时候,有关行政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在短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那么,国家对于行政拘留是如何定义的?有何法律依据?若是有人在行政拘留逃跑会判刑吗?本站我们整理出以下资料,您一起来看看吧。人在行政拘留逃跑会判刑吗不会,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行政拘留是...


·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现实中,遗弃的行为并不少见。遗弃的对象一般是未成年孩子以及没有生活处理能力的老人。遗弃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构成犯罪的,实施遗弃罪的当事人要接受法律的惩罚。那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们在以下文章中为您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第二百六十...


·贩毒判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毒品对人们的精神还有身体危害性都是十分强大的。这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人们不能够接触毒品,一旦接触就会上瘾。为此,我国刑法上也规定了一些关于毒品类型的犯罪。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贩毒判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涉嫌贩毒能办取保候审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


·微信上卖烟是否构成犯罪
      在我国,烟草属于国家专营的商品,只有取得了一定经营资格的个人或主体,才能进行烟草的销售,不然的话就会构成犯罪。那要是行为人在微信上卖烟,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微信上卖烟是否构成犯罪 按照监管规定,香烟属于专营商品,限制经营,必须取得烟...


·2023年检察院量刑建议重要吗
      2023年检察院量刑建议重要吗 一、检察院量刑建议重要吗 1、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与检察机关的量刑出入不大。这是因为两家司法机...


·一、赌博罪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
      一、赌博罪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赌博罪立案到结案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刑法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


·殴打他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殴打他人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