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偷漏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企业偷漏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企业偷税漏税,也应当对参与的股东追究法律责任,公司偷税漏税如果股东不知情就没有关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公司法律形式避税的方式有哪些?1、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文如增值税购进扣税的环节不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从租从价)不同;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一致、不严密,如对起征点、免征额等;还有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明确期限的,如投资能源、交通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再投资退税等,无时间限制。2、转让定价避税。关联企业高进低出,或者低进高出,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改变利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付,影响利润;改变出资情况,抽逃资本金等,逃避税收。3、资产租赁避税。如关联企业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价租赁设备,调节应纳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最小化;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相互租赁,以低税负逃避高税负,如以缴纳营业税逃避缴纳所得税。4、避税地避税。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负地区虚设常设机构营业、虚设中转销售公司或者设置信托投资公司,转移利润从而减少纳税。对于公司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我国法律税务法的相关规定的,特别是对于企业偷税漏税的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生产运营是有决策权的,所以显然是需要追究领导责任,另外对于企业法人也是需要审查的,不知情的可以不予处罚。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


·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上很多的民营企业也在不断的产生,成长,有的发展的好,所以继续的存在在社会上,但是有些公司企业,因为某些原因,破产的消失在社会上,总之这个经济社会就是这些民营企业不断的更替。那么关于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 一、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 没有...


·2023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一、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是什么?
      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是什么?目前,物流公司非常的多。而物流公司成立之初,若是创办人自己的资金不够,那就需要进行融资。融资方面,也存在着许多法律相关的知识。那么,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都有些什么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信息吧! 物流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 一、企业支出与供应链金...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随着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未踏进社会大门,就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这时,创业就成为毕业生的一个就业道路,也是国家非常鼓励发展的新型就业形式。创业首先需要创办注册一个公司或企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讲...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要解除合同的话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如果合同到期的话是需要续签的,但并不是所有用人单位都会按法律规定办事,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呢。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1、去当地和社...


·公司法中对于中小股东保护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中对于中小股东保护内容有哪些?各国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是通过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制度设计实现的,这些制度和规则包括:除了肯定董事对公司的义务外,进一步将董事的义务扩展到对股东的义务;不仅要求董事对股东负责,而且进一步要求处于控制地位的股东也应对少数股东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和忠...


·公司法营业范围都有哪些
      公司法营业范围都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如果要开一家公司,就必须要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而且法律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记录在公司营业执照以及工商登记中,以便于利害关系人查询,起到公式的效果。那么,公司法营业范围都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互联网科技 网络通信科技产品...


·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什么
      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是可以发展的很好的,有的公司可能因为各种原因经营不下去,而需要进行裁员。但此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限制,那么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什么 (一)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 1、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总经理的这一职务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了,而且总经理跟董事长之间的职权相互并不冲突的,有很多大型公司的分公司的所有事项基本上都是由总经理一个人来负责的。但是有部分的普通职工认为本公司的经理只能有一个,所以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