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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延迟开工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因疫情的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及时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发放生活费,对于无法及时支付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在复工后进行补发,对于疫情期间正常工作的,可以涉及到工作量小,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减少支付工资。



·劳动者报酬有几种,获取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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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劳动关系异地工作有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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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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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劳动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
      假劳动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 假合同的事情你们员工知道,但将来要是遇到纠纷,举证时,说不清楚真假,单位会将其拿出来作为证据,上面的工资、待遇、规章等对你们会造成不利影响。法律规定,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赔偿双倍工资,老板这样做规避风险。有可能最好再签一份真实的,或者保存好你...


·在我国工伤鉴定流程多长时间?
      在我国工伤鉴定流程多长时间?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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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二)七级一次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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