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第三人不满离婚协议没有债务的规定是可以私底下和夫妻双方来进行一个协商,并不是每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般分为有效协议和无效协议。有效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都是有效的。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无效协议:又可称作为"无效合同"是指违反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的协议。协议无效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民事主体不合格导致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都会导致协议无效;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二、离婚协议的有效时间是多久?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必须要提供的材料之一,它是一个重要的文书,约定着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协议达成的重要事项。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一直以来很多的离婚协议书当中,他并不具有法律的效力,就是因为他所签订的一个内容涉及到第三方的主体了,比如说夫妻共同的这样的一种债务方面的承担的话,他涉及第三方的债权人的利益就必须要约定一个清楚,否则的话可能会存在着一点瑕疵。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如何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企业投资人要求为一个自然人,该企业的所有资产都为这个投资人所有,这个自然人名下的所有财产要对该企业负责。个人投资的企业在市场经济主题中有着较为特殊的地位,所以如果企业负债,是具有显著特点的,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让单位补缴拖欠的社保如何办理?
      让单位补缴拖欠的社保如何办理? 1、社保缴费争议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更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一、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1、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第三节里讲过的第十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1)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2)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最...


·有人欠钱2万元不还怎么办?
      有人欠钱2万元不还怎么办?有人欠钱2万元不还的可以直接要求还款,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起诉处理,当事可以提交诉前财产保全,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接下来就是向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另外,还可以调解处理,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一般地,法院会...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当今社会,发行债券已经成为了许多大中小企业在资金短缺时的一种融资方式,而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又成了衡量公司债券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能够吸成为引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的重要因素之一,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利...


·没拿结婚证生孩子会罚款吗?
      没拿结婚证生孩子会罚款吗?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所以具体看你...


·夫妻之间借钱需不需要借据
      夫妻之间借钱需不需要借据 一、夫妻之间借钱需不需要借据 1、认定为对夫妻财产的处分有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但...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一、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票在运行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法规来进行控制,如果欺诈发行股票的话,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


·离婚时未处理的债权应该怎样处理
      离婚时未处理的债权应该怎样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为夫妻的共同债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诉讼离婚后提起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是当前很常见的关系,简单的来说,债权债务的关系就是借款与被借款人的关系,债权和债务关系是可以在三方之间进行转让的,但是进行债权债务转让需要写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债权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