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0、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1、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订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2、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购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有很多原因都会导致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从这点上来看,虽然原则上购房合同在当事人双方都签字之后就会成立生效,但如果存在无效情形的话,那此时只能算购房合同成立,不过却不具有法律效力。当购房合同无效之后,可以深究导致无效的原因,然后看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购买新商品房的时候会遇到一些纠纷,而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
      在购买新商品房的时候会遇到一些纠纷,而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会遇到对应纠纷的,由于二手房与新商品房的情况不同,那么实际在处理纠纷之前,就要清楚的知道二手房会遇到哪些纠纷,然后才能有解决对策。 一、买二手房会遇到哪些纠纷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下: (一)阴阳合同导致履行争议...


·购房的时候主要有两种付款方式,即一次性全款购房和按揭贷款购房
      购房的时候主要有两种付款方式,即一次性全款购房和按揭贷款购房,就现在的房地产情况来看,多数购房者会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而实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就要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其中主流就是商业贷款,那么商业贷款买房子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业贷...


·一、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一、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1、棚户区改造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只是比较麻烦,时间会久一点。为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拆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2、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策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也是可以的。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


·一、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吗?
      一、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吗?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租金。第二,如果疫情期间能够使用房屋的,但因为疫情造成收益受损较大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少租金。第三,如果...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对于一些离异家庭来说,受伤的总是小孩,比如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这不仅是关系到小孩居住的问题,其实也是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我们知道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是有平均分配的权力的,离婚后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将为您解答。离...


·现如今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因此买房的人也非
      现如今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因此买房的人也非常的多。有的买的是新房,而有的买的是二手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有产权的,而且产权也不一样,有的是50年的产权,有的是70年的产权。现如今最常见的就是70年产权,那么你知道现如今的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吗? 房...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内容有哪些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内容有哪些 一、限价商品房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


·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期房是相对于现房的,开发商在取得了国家规定的一些资质之后,就可以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完工之前,就开始销售房屋,这样的房屋就被称之为期房。但此时由于商品房没有实际成型,也就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因此就需要当事人多加小心,那一般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签订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
      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


·房屋买卖谈流程要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毕竟涉及的金额比较多,有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所以买卖房屋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现在房屋中介喜欢哄抬价格,而且很多人不是经常接触房地产市场,因此房屋买卖谈流程就像是和高手过招,只有掌握足够的技巧和注意事项,才能在房屋买卖谈流程时掌握主动权,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