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多年可以争抚养权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多年可以争抚养权吗?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都必须坚持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孩子抚养权的本质是,如何让孩子在有利的条件下生活成长。因此,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本答案在于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原则分析。如果孩子跟父母一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能为孩子提供健康、完善的成长环境,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那么这时,孩子的抚养权就没有变更的必要;如果说孩子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那么就有必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此,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根本答案在于,要看目前孩子所生活的环境是否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很难要回来;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二、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1、协议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起诉方式: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三、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不管是协议要回,还是起诉要回,都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那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准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抚养权一般来说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的时候就会进行商议好。如果夫妻双方对抚养权已经商议好,或者由法院判决完毕,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发现对方不适宜抚养子女,那么为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再次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提交相关证据给法庭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



·离婚承诺书的格式是什么?范本是怎么样的?
      离婚是一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形式,那么对于离婚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要求,那么对于离婚承诺书以及离婚条件都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您都了解了吗?我们为您简单的解答一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 一、离婚承诺书 离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


·男离女孩子给男要不要抚养费?
      男离女孩子给男要不要抚养费? 若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放弃孩子抚养费用,你应当负担孩子抚养费。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二、抚养费相关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形有几种
      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形有几种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


·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应按平等原则进行均分。在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会将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房产,车子等等。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我们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夫妻离婚财...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大家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您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有些人不顾生命还要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名誉。可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看到许多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的事实,使得有些人的名誉遭受侵害。那么有人就会纳闷,什么是公开侮辱诽谤罪呢?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罪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呢?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


·胁迫婚属于什么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分居两年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对于子女抚养费应当由双方协商后认定,由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给有抚养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必须向司法机关进行诉讼解决,另外首先要合法的解除婚姻状态,分居不管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


·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有哪些
      以男女结婚为时间点,要是在结婚之前就实际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那么一般认为是个人婚前财产。当然婚后才获得所有权的,则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有哪些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


·夫妻一方怎么样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如果没有办法继续生活,离婚可能就是最终的选择。双方可以选择协商的方式离婚,达成离婚协议书。这样的话,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可以节约时间和精力。当然,离婚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那么,怎么样可以起诉离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怎么样可以起诉离婚...


·新婚姻法 婚后女方男方挣钱,女方如何保护自己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婚后女方男方挣钱是什么情况,女方要如何去保护自己的财产?《民法典》下,女方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的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