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一、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合伙股东离婚后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还是需要看二人合伙的当初是不是对这些合伙的资产有特别的约定,又或者合伙企业是在二人结为夫妻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

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二、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现实中的确有很多的夫妻会为了赚钱而合伙一起开设公司,作为公司出资股东的二人如果在婚姻破灭之后自然需要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计算,但是因为公司规模和资产都是较大而必须合理进行清算和分配,如果不是婚后的财产是不可以参加到分配中的。



·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补办
       起诉离婚中,要是没有调解和好或调解离婚的话,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判决了。之后当事人就会收到相应的离婚判决书。但现在,有的人却将离婚判决书丢失,可想而知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此时就想要知道这个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补办,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判决书丢失该怎么...


·乙肝影响抚养权么,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斜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此时需要寻求法律诉求,有人民法院判决。发拿云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是否患有疾病,若一方患有乙肝影响抚养权么? 一、乙肝...


·分居两年怎么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夫妻要是想通过分居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话,则就要知道分居两年怎么离婚,换言之也就是要了解分居在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法院才会判决夫妻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两年怎么离婚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


·有私生子算重婚么 构成重婚怎么判
      实践中,对重婚的认定是很重要的,毕竟重婚在我国也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的,一旦确认那么除了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同时还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当事人有私生子算重婚吗?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私生子算重婚吗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构成重婚的情形有两种: 1、...


·刑事诉讼法讯问女性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讯问女性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讯问女性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只...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包括: (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


·离婚抚养权乙肝患者可以抚养吗
      离婚抚养权乙肝患者可以抚养吗如果有乙肝离婚的时候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因为乙肝是属于传染性疾病之一,孩子在没成年之前身体各方面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都是非常的低的,尽管现在乙肝有可以阻断和预防感染的科学途径,但像是这种情况,其实抚养权判给孩子父亲的可能性非常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不合法生育子女的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不合法生育子女的,比如存有超生、重婚生育等现象的公民征收的费用。而说到什么情况下可免交社会抚养费,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从正面规定,但现实中要是男女生育子女并没有下面几类情况的,则一生不用交社会抚养费,可以说这也是从反面解答了免交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一)夫妻并不符合...


·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孩子往往由女方抚养,男方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作为男方,可以享受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女方拒绝男方看孩子,商量不成的话,男方可以发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范文是什么样的...


·补办结婚证要拿什么材料
      补办结婚证要拿什么材料 一、补办结婚证要拿什么材料 1、身份证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 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