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刑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三)紧急避险。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条件是: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险威胁;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而实施的;避险行为必须是在不得巳的情况下实施的;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跑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负完全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所谓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根据现代刑事立法的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指两类人,一是未达责任年龄的幼年人;二是因为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一)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二)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四)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要知道,不负刑事责任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其实是不一样的。而现实中,有点人认为,醉酒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也应当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醉酒状态下其对自身的行为是不可控的,并且也无法正确辨认自己的行为。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不能以醉酒为借口,而逃避法律制裁。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


·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


·认罪认罚罚金是指什么?
      认罪认罚是指在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认同法庭宣判的处罚,接受处罚,这样法庭会在判决的时候从轻处理,那如果认罪认罚的话,处罚的金额会不会减少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答认罪认罚罚金有何规定?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是指什么? 认罪是指犯...


·什么叫单位受贿罪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此时也要求实际的行贿人是一般主体,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


·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构成赌博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关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就是追诉标准,那么您知道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罪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


·网上销售假药罪如果量刑?
       一、网上销售假药罪如果量刑?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悔罪书,就是被告人对于刑事案件在审理结束后最好陈述的意见,就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态度,由于自己所犯罪行对他人身体、家庭、社会、单位、组织、政府部门所造成的不利、不良影响的悔罪认识,认罪伏法,愿意接受法律处罚,真心悔过,并愿意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期望改过...


·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会有第二审程序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会有第二审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是可以提出上诉,这样的上诉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的。至于在什么情况可以提出上诉,法律是没有作出任何限制,而是强调了,对于上诉权是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的,所以,想上诉的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父母遗弃孩子时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婴儿被父母遗弃,其中很多是残疾婴儿。不管怎么样,作为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能抛弃不管。而刑法中,也有遗弃罪的这个罪名,也就是说遗弃孩子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父母遗弃孩子时是否构成犯罪?针对这个社会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父母遗弃孩子时是否构成犯罪...


·犯罪未遂属于标准的犯罪构成吗
      犯罪未遂属于标准的犯罪构成吗?犯罪未遂属于标准的犯罪构成,因为犯罪未遂也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构成的特征有哪些?(一)犯罪构成是主体、...


·刑事诉讼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作为审判人员、书记员以及鉴定人,在与案件的当事人有一定关系的情况下,则需要进行回避,就不能再作为此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以及鉴定人。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此时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同,那其中刑事诉讼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