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规定打死人坐牢还要赔钱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刑法规定打死人坐牢还要赔钱吗?

一、刑法规定打死人坐牢还要赔钱吗

打死人坐牢了的情况下依然需要赔钱,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然需要履行赔偿责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起具体的赔偿要求。

二、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坐牢跟民事赔偿责任从来就不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可是在法院审理故意伤害知识案件的过程当中,如果受害者的家属从来就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刑事法院包括其他司法机关没有义务主动介入,判定让犯罪嫌疑人向受害者的家属支付赔偿金。


·刑法打破告诉才处理的界限条件是什么
      刑法打破告诉才处理的界限条件是什么?刑法打破告诉才处理的界限条件指的是被害人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予以受理。 刑法上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才能管辖和受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权进行...


·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至于是否记入法...


·诈骗罪浙江规定的量刑幅度
      自从最高法就常见的罪名量刑规则作出了修改之后,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紧接着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了在本地区内适行的具体量刑幅度。就浙江省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来看,可以说与其他省份的规定还是略有差异的,下文中本站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诈骗罪浙江规定的量刑幅度吧。 1. 构成诈骗...


·中国刑法销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销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还利用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和一些其他的方法来帮助犯罪分子转移其通过犯罪所得的物品的行为。应该注意,销赃罪成立的基本要素就是“明知道”。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销赃罪是触犯刑法的,那么,中国刑法销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呢?一、刑法销赃罪量刑标准1、在我国,指明知...


·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首先这个挪用就可以看出,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挪用就是使用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挪用资金这个行为发生的主体一般是有一定的工作,并且本身拥有一定规定权利才可以挪用的。那么关于挪用资金很多人肯定有很多疑惑。下边这就给您讲一下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一、江苏省挪用资金罪立案...


·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期限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期限是按照最高15天的时间来进行一个限制,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 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


·新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专门针对各类刑事犯罪制定实施的法律,对我国的刑法拟出了一个完备的规章制度。我国新刑诉法于2013年实施,对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有一个特定的标准。那么你知道新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吗?接下来让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偷盗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偷盗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偷盗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什么意思
      即使我国普通公民没有接触到过关于刑事审判的相关问题,但是您在影视剧当中或者新闻当中相信都有见到过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宣判的时候,宣判的结果为犯罪嫌疑人执行有期徒刑多少多少年的这样一种决定。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当中的主要量刑结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什么意思? 一...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吗?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吗?量刑标准是什么?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