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是什么?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①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④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不管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双方的名义所借的任何债务首先推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另一方主张其为个人债务的,则应提交证据,承担证明责任,否则应由共同财产偿还。二、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哪些?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该侵权行为与其家庭利益有关的除外。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实施犯罪行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所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也应当由双方共同享有,如果是双方离婚的除了债务应当平等分割之外,财产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摊,但是应当适当照顾孩子,如果是一方在离婚时有过错的,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



·一、疫情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骗取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往往就会构成骗取贷款罪。而在对行为人正式定罪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骗取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


·新婚姻法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民法典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 分享了该债...


·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在证券市场中,股票和债券是众多投资者比较青睐的两种投资方式。我们知道,凡是投资都会有一定的风险,但既然能存在于今天,就必然有其存在的意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投资会为投资者带来利益。因此,作为投资者了解多方面的知识对自身是很有用处的。下面我们将公司...


·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
      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在借了人家的钱之后,就应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内容,到期及时、足额的归还借款。但有的情况下,借款人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还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是否需要坐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不还钱的原因无疑有二:一是无力偿还;...


·夫妻之间如何规避债务风险
      夫妻之间如何规避债务风险?1、借款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2、夫妻之间进行财产约定,签署书面协议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同时做好相关财产变更等手续,在债权债务发生时想方设法将该约定让债权人知晓。法院均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不能举证证明第三方知道其财产约定...


·债权转让诉状范本
      债权转让诉状范本 当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需要将债权进行转让时处理不当就会产生纠纷,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就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债权转让起诉状没有明确的格式以至于债权转让诉状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写?下面由我们为您给出债权转让诉状大致范本。 一、债权转让诉状范本 原告:写出原告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百司的名义借款,且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度法院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如果是股东个人回借款的话,即使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拍卖,但由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很少答会出现这种情况。二、股东可否未经...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贷款后退税需要多长时间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贷款后退税需要多长时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贷款后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为从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


·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为借款金额(十万元)×36%÷12×违约天数,这是由于一般情况下,连同利息最多可以写到本金的年率36%。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最多只能写本金的年率2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借条诉讼时效中断如何重新计算?
      借条诉讼时效中断如何重新计算?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