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在什么情况下商标无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对于在什么情况下商标无效?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②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一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5)商标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三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二、商标无效的法律后果1.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2.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3.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三、商标的诉讼流程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无效证明此商标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于宣布商标无效一般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当事人对于宣布商标无效有什么意见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申诉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业秘密无期限限制,但对企业保密制度要求极为严格,否则难以避免公司核心技术外漏。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


·网络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有哪些侵权行为 一、网络著作权有哪些侵权行为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二:转载侵权...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是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形式,等同于是给专利申请者在申请专利登记的这件事情上提高了审核的效率,也是国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大体现之一,现在国家有很多地方的专利总局都有电子申请的这项业务。但是,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成了...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明专利是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发明专利的作用是最大的。但是取得发明专利保护权必须向国家机构申请且缴纳一定的费用可以得到保护,那么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一、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1、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2、著作人身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


·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版权就是著作权,版权具有排他性,所以在创作出新的作品一定要及时申请注册且取得版权,这样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申请注册版权是需要的时间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注册版权的时间需要多久 一般作品著作...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 (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 (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又有许多不同点: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则表明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一经营者;证明商标注册人必须具有对商品或者服务检测和监督能力,普通商标注册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外观专利10年后可以续期吗
      专利10年后可以续期。《专利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


·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商标,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上的标志,可以区分不同厂家的商品,凸显个性。而商标权指的就是有关申请商标、商标维护等与商标密切关联的权。本文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 一、商标权的概念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


·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一、用正当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否侵权? 如果他人是用正当的方式抢注商标的行为实际上不属于侵权。因为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