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小心把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条丢了还能要回欠款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出借人将货币交付借款人时,合同才生效。所以,借款是否履行,要看付款凭证。如果您在起诉的时候,不能提交相应付款证据,予以证明您已经提供了借款,那法院便没有依据认定您的债权,您的诉讼主张也无法被支持。所以,建议您在起诉之前尽量搜集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的风险。民间借贷中,借条是比较直接的证据,但却不是唯一的。如果当事人不慎将借条丢失,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补救,包括要求对方补签借条,或者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彼此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等等。就算借条丢失,也还有可能要回借款,关键就是看当事人怎么来操作补救。这个过程中,一个是要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知晓,自己把借条弄丢了,否则对方可能会以此耍赖,拒不偿还借款。另一个,也是要利用一些方式技巧,格外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尤其是有打算通过诉讼方式追讨欠债的,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不然可能会因为超过时效规定,从而丧失胜诉权。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企业改制债务承担规则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债务承担规则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很多,将特定企业改制为另一种类型的企业,采取合并、兼并、新设等方式进行改制。企业改制前,由于与多方企业单位拥有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改制后,依旧面临着债务承担的问题。企业改制债务承担是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的。 企业改制债务承担规则:...


·离婚了还要替对方还债是否合理?
      离婚了还要替对方还债是否合理?离婚了还要替对方还债是合理,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一起还债。如果钱不够还清债务,或者是财产都是双方自己掌管的,就需要夫妻双方商量一下用什么办法还清债务。如果办法不能得到双方同意的时候就需要人民法院来决定。关键还是得...


·一、担保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担保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


·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定罪?
      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定罪? 买卖,既是双方按照约定,一方交出物品,一方支付金钱的行为。在许多公司,进行物品采购时,为了结算方便,都是按照月或者季度支付购货款的。这就容易遭遇到,有的公司有钱支付,但在到了付款时间时却各种拖延不付款。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定罪? 一般情...


·欠钱不还别人报警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别人报警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别人报警了需要及时的找到当事人来进行协商,尽快的还款。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这类纠纷的,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顶多会帮助债权人和债务人从中调解。所以对于此类欠钱不还的民间借贷纠纷,最为有效的方法还是去相关法院起诉。起诉时有...


·欠债不还被气死欠债者负责任吗
      欠债不还被气死欠债者负责任吗? 一、欠债不还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1.收集证据,静看形势。 先找到欠钱的凭据,最好是欠条或是与你们双方都没有关系的邻居,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等人证。 2.到期不还,法院和解 到了应该还债期,如果你多次讨要不到欠款。就要到法院了,最好是请求法院和解...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要求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分析
      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分析一、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 具体包括: 第一、放弃到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