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如何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如何处理?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强制执行。2、分期执行。3、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会去查明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公司账户、实物出资等等;个人的话财产会广一些,包括房产、账户、股票、车辆等等。4、不能执行的话,看各个法院法官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有区别。有些法院终止执行,被执行人可能没有后果,如果是个人,有些可能涉及个人信用、限制消费、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话,可能会处理法定代表人。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商标权的内容(一)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 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二)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商标权利它指的是我们国家当事人对于商标拥有这样的一种可以自己独立的来进行行驶的,当然除了独立行使的这样一种行为的话,它还是可以进行一定的侵权方面的认定,也就是发现他人来进行侵权行为,可以要求法院来进行赔偿判决。



·工资到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到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


·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
      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为,可以说是其中比较恶劣的情节了,一旦认定构成法律上面的逃逸,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但现实中,我们不能仅仅凭肇事者离开了现场就认定构成逃逸。那要是在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


·哪些情况下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也就意味着日后承担的赔偿比例不一样。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而什么情况下又承担同等责任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


·怎么划定交通肇事责任
      怎么划定交通肇事责任 一、怎么划定交通肇事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


·商业车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随之而来的就是车的护理与保养问题。在使用车的过程中难免会对车子造成一些损伤,这是一份“车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商业车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车险的赔偿范围: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方面产生纠纷的,多数都是因为赔偿问题而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那此时想要获得有利的判决,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那么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当事人的陈述;...


·新婚姻法关于车子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关于车子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中并没有专门针对汽车的分割规定,但如果属于婚前财产的,则属于夫妻一方所有; 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则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可...


·我方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我方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


·一、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有区别吗?
      一、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有区别吗?当然有,从法律上来讲,交通事故抄是过失、过错的结果;意外事故是无过错和过失的结果,善后是有本质差异的。意外事故(可以)不承担责任。但是必须强调的是: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过失或过错造成的,具体反映在带责问题上(带责就是存在违法驾驶车辆问题)。知在通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