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给股东利润要不要交个税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分给股东利润要不要交个税?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股东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主要为,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1、缴纳税款;2、弥补亏损;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分红这本来就是股东通过合法渠道所取得的个人合法收入,只要是个人合法收入就没有不交个税的。然后公司的话,公司给各位股东分配利润之前,要先除去公司当年的债务,先交了所欠的税款,然后再把利润的10%列到法定公积金中,剩下的才是可分配的利润。



·举报无证驾驶交警会处理吗
      会处理。交警会去查处违章处,无证驾驶罚权在交管部门,无证驾驶应被处200-2000元罚金,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行政处罚权在交警,除非交警有明显违规行为,才可以投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


·偷开机动车司法解释
      偷开机动车司法解释现在出门见到的多数都是机动车,随着经济日益发达机动车成为了我们生活应该有的必需品,所以也会发生很多关于偷窃机动车的事件发生。又例如会出现好多起偷开机动车的事件发生,那么偷开机动车的根据我国归档有一定的司法解释的。根据我国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哪些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哪些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 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


·开发商提前交房物业费怎么算
      提前交房物业费是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


·一、房屋漏水物业费还交不交?
      一、房屋漏水物业费还交不交? 要交; 房屋漏水可以有物业报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果还在保修期那就有施工单位维修,防水维修期5年不交物业费不是解决办法。如果物业不作为,你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炒掉物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前提是你按时交了物业费。 一般物业公司只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时,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关系到受害方的切实利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


·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通常小轿车规定的准载人数为5人,但有些时候可能会出现超员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了,因此就要按照规定对驾驶者进行处罚。那么您知道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小轿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高空坠物的人,我们也经常在新闻中看见因为高空抛物砸伤行人,砸死路人,砸坏汽车的案例,很多人会问,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这些天降横祸到底应该由谁来赔偿?下面我们就给您逐一的讲解一下。一、高空坠物砸坏车,车主该如何维权?如果不能查明...


·土地使用权交给政府用来出资是否合法?
      土地使用权交给政府用来出资是否合法? 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我国土地的使用,当然也可以归个人所有,并且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进行流转。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国家会收归人民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交给政府用来出资是否合法?下面为您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